“5.18”傳銷案告破 西安公安首次依新治安法處罰涉傳人員
發布: 2026-06-23 10:52:42 作者: 佚名 來源: C營銷
6月21日,西安公安發布破獲“5.18”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的一些偵辦細節。該案共抓獲涉傳人員130名,其中4人被采取刑事刑事強制措施,27人被治安拘留,21人受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行政處罰。值得特別關注的是,這是西安市第一次運用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參與傳銷人員進行公開處罰。

據西安公安披露,王某是一名普通上班族,經姐姐王某某介紹,參加了一個打著“1040陽光工程”“連鎖經營”旗號的傳銷組織。入伙后,王某不僅自己深陷其中,還將女友李某一家發展為下線。然而,所謂的“陽光工程”并未帶來任何收益,反而讓女友家被騙7萬余元。悔恨之下,王某向西安市公安局浐灞國際港分局報案。
浐灞國際港分局經偵大隊民警接到報警后,迅速展開調查,發現這是一伙打著“1040陽光工程”“連鎖經營”名義的傳銷組織,該組織具有極強的隱蔽性與迷惑性,嚴重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
隨后浐灞分局迅速上報,由市局經偵支隊成立“5.18”專案組,重點圍繞該組織利益鏈條逐層深挖,精準刻畫其組織架構及人員分布,對案件開展偵破,共形成研判報告600余頁。
6月16日,西安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浐灞國際港分局共計出動320名警力,聯合市場監管局開展集中收網行動。行動期間,專案組共計清查疑似傳銷場所180余處,抓獲涉傳人員130名,現場查扣大量涉案培訓資料、人員發展臺賬及電子數據,成功將該傳銷團伙予以全鏈條摧毀。

收網后,專案組連夜開展突擊審訊與證據固定工作,在全面查清犯罪事實的基礎上,聯合屬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130名傳銷人員依法分類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對4名核心骨干成員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對27名符合治安打擊的傳銷人員采取治安拘留措施;對21名一般參與人員,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同時,對其余情節較輕的人員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并進行了集中教育遣散。
本次案件落地處罰的核心法律支撐,是今年1月1日起實施的新版《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四條,條文明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脅迫、誘騙他人參加傳銷活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新規首次將未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傳銷違法行為納入治安懲戒體系,填補以往“刑責夠不上、行政管不住”的執法空白,為分層分級打擊各類傳銷行為提供精準法律抓手。
配套立法同步加速完善。5月29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布《禁止傳銷條例(修訂征求意見稿)》,并面向全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相較于現行《禁止傳銷條例》部分規定的局限性和落后性,修訂征求意見稿在網絡傳銷,防范和打擊傳銷的工作機制、措施,傳銷法律責任,監管執法措施等方面做出了重大優化調整,旨在填補現行法律法規空白,提升對各類傳銷的防范與治理能力,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
頂層部署也同步加碼。6月11日,全國市場監管系統規范直銷與打擊傳銷工作座談會在海南省海口市召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商務部等多部門參會。會議明確,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打傳防傳工作,要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聚焦案件查辦,加強線索摸排與核查,堅持線上線下一體推進,注重大要案件查辦,切實提升打擊整治質效。
從治安新法落地、條例修訂征求意見,到全國統一部署專項整治,一系列制度舉措協同發力,我國正全方位織密打傳防傳治理網絡,持續壓縮傳銷滋生蔓延空間,構建起刑事打擊、治安懲戒、行政監管、源頭防范一體的長效治理體系。
C營銷在此提醒廣大群眾:所有無實際產品、無真實經營、靠拉人頭返利盈利的模式均涉嫌傳銷。切勿輕信“低投入高回報”“躺賺致富”等虛假話術,謹慎對待親友推介的各類陌生投資項目。如發現疑似傳銷線索,及時向公安機關、市場監管部門舉報,守護自身財產安全。
同時也提醒廣大直銷從業者,嚴格區分合法直銷與非法傳銷邊界,堅守合規經營底線,杜絕拉人頭裂變等違規行為,自覺維護直銷行業規范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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