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罰屢犯,美羅國際涉老亂象問題頻發,被舉報到市監總局
發布: 2026-06-15 14:44:27 作者: 佚名 來源: 贏消社
當前,涉老保健品市場整治已納入國家社會治理與民生保障重點工作。多部委持續深化專項行動,嚴打虛假宣傳、養老詐騙、超范圍經營、違規直銷等亂象,明確壓實企業主體責任,杜絕渠道違規、總部免責的行業頑疾。
直銷企業美羅國際多項違規問題被曝光,違規經營行為觸碰監管紅線,被實名舉報至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要求地方監管部門限時辦理并反饋。
屢罰屢犯,問題根深蒂固
結合歷年官方行政處罰公示、監管專項通報及媒體調研曝光信息來看,經銷商虛假宣傳、功效夸大是長期困擾美羅國際發展的頑固性違規問題,也是涉老保健品行業最典型的違規亂象之一。
據悉,美羅國際旗下各級經銷商頻繁將普通保健食品、膳食補充類產品,違規賦予疾病治療屬性,私自宣稱產品可調理慢性疾病、改善重癥疾病,甚至能夠替代臨床醫療手段。
該類宣傳行為,直接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相關禁令,并且涉嫌誤導、欺詐風險辨識能力較弱的老年消費群體,是目前重點整治內容。
多年來,其違規事實多次被監管實錘:
2017年,廣東省食藥監局專項核查重磅定性,美羅國際多款在售產品存在嚴重虛假宣傳違法行為,直接對旗下10款核心保健食品實施全省暫停銷售,成為當年全國保健品亂象整治重點通報案例。
2018年,南寧市政府電視問政公開曝光,當地門店存在夸大宣傳問題,涉嫌侵犯老年消費者權益;
2019年,湖南常德美羅靈芝商行因公然宣傳產品可治療慢病、虛構疾病根治功效,被監管部門罰款10萬元;
2020年,廣西柳州美羅合作門店(顏笑經營部)大肆鼓吹產品抗腫瘤、抗衰老、根治疑難慢病,被監管查實后處以50萬元高額行政處罰。
2026年湖南衡東美羅國際真菌多糖店再被實名舉報:誘騙老年人繳納上萬元入門費,對外宣稱產品包治百病,同時門店經營模式涉嫌跨區域傳銷,違規問題再度引發市場關注。
野蠻生長,觸碰條例紅線
除常態化虛假宣傳問題外,超備案區域開展直銷業務,是美羅國際被舉報的另一問題。
根據《直銷管理條例》規定,直銷企業經營區域由國家嚴格審批備案,必須在獲批指定區域內合規經營,嚴禁未經備案跨省份、跨區域開展直銷經營活動,未經審批的跨區域直銷,屬于法定違規經營行為。
商務部業務統一平臺顯示:美羅國際是合法直銷企業,獲批直銷經營區域為廣州天河、深圳南山、山東濟南、吉林長春、遼寧大連、湖北武漢、廣西南寧七地。
但長期以來,美羅國際在湖南、江蘇、四川等全國范圍內大規模擴張,布局線下門店、健康體驗中心,超范圍開展各類直銷活動。
《直銷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五十一條明確規定,直銷企業長期持續違規、拒不整改、持續不符合許可經營條件的,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可依法吊銷其直銷經營許可證。
“縱容”坑老,總局問責處理
2019年,南方日報發表【25萬元的神藥卻讓妻子在他懷中去世,這種抗癌藥在廣深拉人頭式傳銷】,美羅國際相關負責人接受采訪稱,經公司自查,這屬于經銷商個別行為,公司將加大自查力度,規范經銷商的經營行為。
面對全國多地頻發的行政處罰、消費者舉報,美羅國際簡單將各類違規問題歸咎于“個別經銷商私自違規,屬于個人行為,與企業主體無關”,以此規避自身主體責任。
然而查看美羅國際與旗下經銷商的合作協議發現,雙方合作條款存在明顯的權責不對等現象。
協議第五條違約責任板塊,約束條款幾乎全部針對經銷商(乙方)設置,對企業總部(甲方)無對等約束;但協議同時明確約定,甲方【美羅國際】擁有對乙方【經銷商方】管理、指導、檢查、監督、表彰的權利。


簡言之,企業一方面掌控著全渠道營銷體系的主導權,獲得渠道經營紅利;另一方面“放任經銷商違規營銷”,在違規問題暴露后認為是經銷商責任,出現“管控攬利、出事甩鍋”的現象,嚴重影響經銷商的信心。
針對普遍存在的企業甩鍋亂象,國家監管層面出臺相關監管政策,徹底堵死直銷企業甩鍋空間。
市場監管總局專項文件明確規定,直銷企業必須對經銷商經營行為承擔首要主體責任,不得以經銷商個人行為為由免責;凡是經銷商以企業名義開展的虛假宣傳、違規直銷、涉傳經營等行為,屬于企業默許、縱容的,一律同步追責企業主體責任。
寫在最后:
當前國內涉老專項整治行動呈現“全覆蓋、嚴懲戒、零容忍”的常態化態勢。對美羅國際來說,唯有正視自身經營短板,全面開展全渠道自查自糾,從嚴管控各級經銷商,常態化組織渠道合規培訓,完善權責對等的管控與追責機制,才能從根源上化解違規危機。
面對舉報,美羅國際下一步如何應對,我們將持續關注,希望企業在合規的道路上,行穩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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