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兩起特大傳銷案曝光!50萬參與者深陷圈套
發布: 2026-06-12 10:48:01 作者: 佚名 來源: C營銷
數字經濟浪潮下,新業態、新機遇層出不窮,卻也成了不法分子的“圍獵場”。
近期,央視接連曝光兩起假借數字經濟名義的特大傳銷案,騙子打著“數字化轉型”“數權經濟”的幌子,用高收益為誘餌,精準收割中老年群體,兩案合計牽連近50萬參與者、涉案金額超14億元,值得所有人高度警惕。

據央視新聞報道,上海警方偵破特大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涉事無界公司以“助力中小微企業數字化轉型”為幌子,涉案金額超10億元,全國發展會員32萬余名,內部層級達45級。

舉報人反映,上海多家酒店內頻繁舉辦產品推廣招商會,現場人員大量聚集,會場內充斥高額返現、分紅獎勵等誘導性宣傳話術。經民警偵查核實,活動主辦方為無界公司,該公司長期在線上線下組織推廣活動,對外宣稱可幫助中小微企業完成數字化轉型升級。
騙局核心套路
1.繳費定等級:按照該公司宣傳邏輯,商家只需繳納對應費用,即可由平臺協助搭建微信商城、專屬小程序乃至獨立APP,完成線上交易閉環。入局門檻以“技術服務費”形式設置,費用無封頂限制,繳費金額直接綁定會員等級:繳納7000元可成為V4會員,匹配基礎小程序;繳納7萬元可升級V6會員,獲取獨立APP權限。技術服務費并無封頂,交費越高,會員級別越高。
2.拉人頭返利:平臺設置硬性入會規則,所有新參與者必須經由老會員推薦方可注冊加入。無界公司將該模式包裝為“鏈接賦能”,并配套層級返利機制,內部命名為“創業扶持獎勵”。該返利機制有明確限制,僅三層及以上推薦鏈路可發放獎勵,上級會員可瓜分下線所有層級的繳費收益,會員等級、發展下線人數越多,返利比例越高

3.虛假服務+精準收割:據警方統計,該傳銷組織在全國范圍內累計發展30余萬名會員,內部劃分45個層級。值得注意的是,平臺內多數參與者并未收到對應的小程序與APP,即便少數會員成功申領,也并未實際投入經營使用。
同時,該公司宣傳面向企業家群體招商,實際收割目標以中老年人為主。這類人群大多無創業辦企經驗,也不具備線上平臺運營能力,僅憑對數字資產、數字經濟的盲從心理,被會場洗腦話術誘導繳費。針對無經營主體的普通參與者,平臺上線會協助注冊無實際經營地址的空殼公司,以企業名義完成入會,規避監管核查。

更惡劣的是,本案操盤手唐慶南是傳銷累犯。其2007年曾以電商為名傳銷,涉案38億元,2014年獲刑十年;刑滿后糾集舊團隊,照搬舊模式換“數字化”外殼重啟騙局,甚至主動公開前科博取信任。該案10億余元非法收入中,超60%用于層級返利,其余被揮霍;目前40余名核心嫌疑人被抓,案件仍在審理。

根據央視社會與法微博號發文,鄭州警方成功偵破一起特大假借數字經濟名義實施的傳銷、集資詐騙案件:涉案金額超4億元,注冊會員25萬余人,實際投資2.8萬余人,受害群體以中老年人為主。


經查,犯罪嫌疑人熊某明在鄭州注冊成立河南數權數字信息研究院,對外宣稱深耕大數據、數字內容服務等前沿領域,虛構“數權經濟”創新業態。
同時,團伙刻意包裝主犯熊某明,偽造留美博士、雙學位行業專家等人設,大肆鼓吹企業將打造國內首家數權交易所,以此塑造權威形象,降低投資者防備心理。經警方核查,熊某明無任何出境記錄,所有高端履歷均為虛假編造。該團伙依托自主開發的手機APP實施詐騙,設計三層詐騙模式。
騙局核心套路
1.三檔入門費+超高返利:設置3000元、6000元、12000元三檔會員入門費用,宣稱會員每日參與平臺“集群活動”即可獲取返利,以6000元投資檔位為例,每日固定返利60元,年化回報率高達360%;
2.“無痛消費”誘餌:推出“無痛消費”噱頭,會員參與活動可抽取倉單券,免費兌換平臺商品,進一步降低警惕。
3.24級金字塔傳銷:設置24級會員架構、五大用戶等級,以發展下線人數作為升級唯一標準,高級別會員可瓜分旗下所有下線投資收益,層層抽成倒逼會員瘋狂拉新擴編。
警方表示,該項目本質為龐氏騙局。涉事企業無實體產業、不生產任何產品,也不提供有償服務,無法創造真實營收,所有返利資金均依靠新入會投資者本金支撐。
除此之外,該團伙還存在非法洗錢行為,熊某明指使妻子孔某嬌操控多家關聯貿易公司,以平臺采購貨品為幌子,用數倍市場價結算貨款,將平臺吸納的公眾資金變相轉移至直系親屬賬戶,非法侵占涉案資金。該行為同時觸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與集資詐騙罪,司法機關將擇一重罪對其量刑處置。
據統計,該傳銷組織輻射全國多地,平臺累計注冊會員25萬余人,實際參與投資人數達2.8萬余人,整體涉案金額超4億元。大量中老年投資者被深度洗腦,盲目投入養老資金,不少參與者因此家庭失和、妻離子散,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2023年5月22日,警方鎖定團伙高層會議地點并開展集中收網行動,于山東濟寧現場抓獲熊某明、孔某嬌等數十名核心骨干,同步查封鄭州總部、各地分公司及配套技術開發企業。目前該案已完成司法審判,主犯熊某明因犯集資詐騙罪、洗錢罪,數罪并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七年,罰金230萬元;孔某嬌因犯洗錢罪獲刑六年,其余37名涉案團伙成員,根據涉案情節輕重,分別被處以九個月至九年不等有期徒刑。

兩起案件包裝概念、運營形式雖有不同,但違法內核高度趨同,也是當下數字類新型傳銷的典型寫照:
1.緊貼熱點偽裝:借數字經濟、大數據、數權等熱門概念包裝違法項目,套用創業、投資等正當業態,掩蓋傳銷本質;
2.目標群體集中:精準瞄準手握積蓄、對新興行業認知不足、易被現場宣講洗腦的中老年人;
3.模式一成不變:以收費劃分會員等級,強制依靠熟人拉新,依托金字塔層級賺取下線收益;
4.高收益制造誘惑:用違背市場規律的高額回報吸引參與者,依靠“拆東墻補西墻” 的龐氏模式運轉,崩盤只是時間問題;
5.作案手段隱蔽:通過注冊空殼公司、關聯企業走賬、資金異地轉移等方式規避監管,更有累犯重操舊業,作案經驗愈發老道。

2026年兩起特大案再次警示:數字時代機遇與風險并存,摒棄一夜暴富的投機心理,才是避坑關鍵。
面對陌生招商、線上平臺、熟人推薦的“穩賺項目”,務必多方核實資質,不被洗腦話術、虛假人設迷惑;中老年群體遇高額回報誘惑,及時和家人溝通。一旦發現疑似傳銷、集資詐騙的線索,請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舉報。提高警惕、擦亮雙眼,才能守護好個人財產與家庭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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