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歲男子被傳銷組織體罰折磨致死,58人被抓!
發布: 2025-09-05 10:44:47 作者: 佚名 來源: 南方都市報、澎湃新聞
四年前,一名24歲男子姚某某被傳銷組織折磨致死。案發后,云南曲靖市警方迅速成立專案組,依托反傳銷信息系統和大數據研判,輾轉多省抓獲58名主要嫌疑人。
8月28日,麒麟警方對外披露了該案偵破的細節:該傳銷組織以銷售“天津天獅生物發展有限公司”為名,無實際產品,分五級架構,以談戀愛交友、介紹工作、來云南旅游等作為借口,誘騙被害人到窩點實施非法拘禁,7年間實施90起犯罪。
2022年9月,曲靖中院一審認定其為惡勢力犯罪集團,首要分子梁某、陳某某被判無期。
24歲男子遭體罰
折磨致死牽出傳銷組織
據介紹,2021年5月28日0時,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接到姚某某(男,24歲,廣西陸川縣人)死亡的警情后,立即開展偵查工作。經查,2021年5月初,被害人姚某某被傳銷組織人員誘騙到曲靖市麒麟區,拘禁于出租房內,傳銷組織人員在出租房內,通過上課、聊天、體罰等方式逼迫姚某某盡快加入傳銷組織。因姚某某“不順從、不聽話”,被傳銷組織人員禁食、毆打、體罰折磨致死。
市、區兩級公安機關高度重視,從刑偵、經偵、技偵、網安等多部門抽調精干警力成立“5.28”專案組,麒麟公安分局依托“麒麟區反傳銷信息系統”全面采集涉傳人員信息,建立打傳數據模型。曲靖市公安局技偵、網安部門利用大數據系統對日常警情串并、情報信息進行深度分析研判,合成作戰。專案組歷時兩個多月的縝密偵查,輾轉廣西、廣東、福建和云南等多個省(自治區),行程十余萬公里,冒著“疫情”的風險,歷經艱辛成功抓獲主要犯罪嫌疑人員58名,并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以旅游等理由誘騙
被害人至窩點非法拘禁
經依法偵查查明:該傳銷組織以銷售“天津天獅生物發展有限公司”產品為名,在不具有任何產品的情況下,在曲靖市麒麟區進行傳銷活動,騙取他人財物。
該傳銷組織分為“A(高級經理)、B(業務經理)、C(業務主任或叫“家長”)、D(業務代表或叫“大師傅”)、E(業務員)”五個層級;組建以“家”為單位的犯罪窩點,“家”中安排C級人員為“家長”,負責日常事務,安排D級人員為管家,負責協助“家長”管理日常事務。
其他業務員在傳銷組織的安排下,以談戀愛交友、介紹工作、來云南旅游等作為借口,誘騙被害人到麒麟區后帶至傳銷窩點之后,將被害人的手機、身份證、銀行卡和現金等隨身物品扣留后實行統一保管,通過陪同起居、聊天、打牌、監聽通話、講課等方式非法控制被害人的人身自由,對不愿意配合的被害人直接采取威脅、壓制和毆打等手段以迫使被害人留在傳銷窩點。
在非法拘禁被害人期間,傳銷組織成員通過講課、鼓吹加入傳銷組織的好處,逼迫、誘騙被害人上交“購買產品”的費用(2800元為“一套產品”)。對部分不愿意配合的被害人,則通過毆打、威脅和恐嚇等手段直接逼迫其“購買產品”,非法騙取他人財物。
該犯罪組織體系嚴密,情節性質惡劣,以不特定的人員為殘害對象,以上線購買少量虛擬產品能發大財為誘餌,通過毆打、體罰、威脅、恐嚇等暴力手段,強迫被害人用已有的現金購買“產品”,或者教唆、逼迫被害人騙取親朋好友的錢財來購買“產品”,或者直接使用被害人的手機用被害人的名義以從網絡平臺上貸款、信用卡套現、花唄套現等方式最大限度榨取被害人錢財用于購買“產品”,致使被害人被動承擔大量債務,無法擺脫被犯罪組織控制的現實遭遇,從而被迫加入該犯罪組織,從被害人轉化成犯罪組織成員,為非作惡,嚴重擾亂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和社會危害。
盤踞在曲靖7年
傳銷集團首要分子被判無期
“專案偵辦徹底摧毀了盤踞在曲靖長達7年的傳銷惡勢力犯罪集團。”據介紹,該犯罪組織自2015年至2021年共實施各類犯罪案件90件,涉及3類刑事犯罪,分別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19件,非法拘禁案70件,故意傷害案1件。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于2021年9月30日依法偵查終結,移送麒麟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因案情重大,曲靖市人民檢察院提級管轄,于2022年4月29日向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2022年9月30日做出一審判決,判處該惡勢力組織為惡勢力犯罪集團,被告人(首要分子)梁某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被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被告人(首要分子)陳某某犯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被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其他被告人李某某、劉某某等人因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一年五個月不等刑期,并判處相應罰金。
2023年7月20日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被告人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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