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歲小伙不愿加入傳銷,在安康被體罰致死,9人獲刑
發布: 2020-08-25 10:42:38 作者: 李鐵柱 來源: 北青-北京頭條
在被人談對象的借口騙入陜西安康市的一個傳銷組織后,24歲的小伙閆某不愿加入傳銷組織,傳銷組織人員便玩“疊羅漢”的方式體罰、折磨閆某,多人輪流對閆某進行疊壓,還用被子將閆某卷起來,繼續對其體罰。最終,閆某不幸身亡。一審法院經過審理對該傳銷組織9人分別判處無期徒刑到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8月24日,北青-北京頭條記者獲悉,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經過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4歲小伙因不愿加入傳銷組織被體罰致死
一審法院查明,被告人李某、張某等9人系同一傳銷組織成員,陳某擔任該傳銷組織大導,李某為該傳銷組織傳銷窩點的負責人,向陳某及其他傳銷組織領導匯報工作,張某為李某傳銷窩點的成員,并在李某不在時承擔該窩點部分管理工作。
2018年12月,該傳銷組織通過馬某將閆某騙至安康市漢濱區,并安排馬某和劉某將閆某帶到傳銷窩點,該傳銷窩點,各被告人對閆某進行人身控制和洗腦,誘騙、迫使閆某加入傳銷組織。
2018年12月6日,因閆某對傳銷有抵觸情緒,不愿加入傳銷組織,李某授意張某對閆某進行“補課”,并要求當晚就要有結果。張某和馬某商議后,指使成員以玩“疊羅漢”的方式體罰、折磨閆某,隨后成員對閆某以玩“疊羅漢”游戲的名義進行體罰、折磨。他們輪流對閆某進行疊壓,并在閆某身體上變換位置。期間閆某出現呼吸困難和痛苦跡象,但成員稱閆某裝死,又繼續對閆某玩“卷大餅”游戲,用被子將閆某卷起來,用身體對其疊壓并用腳在閆某背部踩踏,后發現閆某沒有呼吸。按陳某指示,傳銷成員將閆某送到醫院并將閆某留在醫院后離開。
當晚,陳某給李某等人分發身份證,要求禁用在安康使用的電話,并安排該傳銷組織人員連夜離開安康,此后,陳某對該傳銷組織成員使用的號碼進行銷號處理。經西安交通大學法醫司法鑒定中心鑒定,被害人閆某系機械性窒息死亡。案發后,陳某、李某等人先后被公安機關抓獲,劉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
9名傳銷成員均獲刑 不服上訴
一審法院認為,陳某、李某等人對被害人閆某非法拘禁期間,李某、張某等人對閆某實施暴力侵害,致閆某死亡。陳某的行為構成非法拘禁罪,李某、張某等人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后陳某安排各被告人逃離安康,其行為構成窩藏罪。
法院以被告人李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張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其他傳銷成員分別被判處15年到9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陳某則數罪并罰,被決定執行有期徒刑4年。
一審宣判后,李某等人提出上訴。李某認為,他的行為應構成非法拘禁罪,不構成故意殺人罪;原審量刑過重;請求二審法院撤銷原判,重新審理并依法改判。張某認為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不構成故意殺人罪;他是從犯;又是初犯,到案后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對被害人家屬進行民事賠償并取得諒解;請求二審法院依法改判或發回重申。
被害人系被以談對象名義騙入傳銷組織 終審維持原判
被害人閆某的父親在證言中稱,當時他們接到電話說兒子在安康出事了,被人送去醫院已經沒有生命癥狀。兒子沒有病史,出事前身體健康,出事前在一家酒店當廚師,他不知道兒子是怎么來安康的,也不知道為何到了安康,沒聽兒子說在安康有朋友。
將閆某騙進傳銷組織的女子馬某供述稱,2018年12月,她在網上以假裝談對象的名義將閆某誘騙來安康。之后他們給閆某灌輸傳銷的思想,讓他留下來搞傳銷,但閆某卻不愿意加入。
李某稱,對閆某玩疊羅漢游戲的建議不是他提出來的,但這游戲他知道。他剛開始被騙入傳銷組織里也被這樣玩懲罰性游戲,也被玩過疊羅漢和卷大餅的游戲。玩疊羅漢就是閆某身上裹床被子躺在地上,其他人壓在他身上,人壓人,閆某在最下面。張某則稱,他們在安康的傳銷組織一共9個人,他負責看管每個人的手機。如果有電話來了,就拿去讓他們接,接完了他就拿回來。傳銷組織里來了新人都會由領導聊天、談心,讓新人交錢,目的就是讓新人加入他們家庭,如果配合的話,就玩一些簡單的小游戲,不配合的話就玩“疊羅漢、打墻基、彈頭”,讓新人選擇是加入他們家庭還是繼續玩游戲折騰他。
陜西高院認為,李某、張某等人對閆某非法拘禁期間,李某、張某等人對閆某實施暴力,致閆某死亡。8人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陳某的行為構成非法拘禁罪;案發后陳某給其他人發放身份證,注銷他們在安康使用的電話卡,安排他人分頭逃離安康,其行為又構成窩藏罪。原審判決定罪準確,判處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法院最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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