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下線5000余人30余萬元,“共享技能”傳銷又判一案!
發布: 2020-08-06 09:10:03 作者: 佚名 來源: 防騙大數據
近年來,共享曾一度成為社會熱門話題:共享單車、共享雨傘、共享充電寶...那么,你聽說過“共享技能”嗎?“簡單說就是將社會閑散資源合理再分配,全職兼職均可做,一部手機一個二維碼就可創業,有人的地方就是你的市場,推廣簡單,比肩王思聰、滴滴程偉。”其全球招募合伙人的廣告如此介紹。

題圖:資料圖
只有小學文化的吳某就是組織中的一員,并在半年內發展下級會員5000余人,非法獲利30余萬元。日前,吳某因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大渡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并處罰金6萬元。
廖某(已判決)等人成立的“共享技能”傳銷組織宣稱是一個需求與服務共享的交易平臺,通過該平臺進行信息傳播,將閑置的勞動力和資產通過該平臺共享,實現所謂的共享社會資源,共同獲得經濟紅利。“只要1000元,就能改變你的命運!只要一萬元,就能改變你全家、你子孫三代甚至N代的命運!”
實際上,加盟時需要1000元或10000元購買不等值商品,屬于變相收取入門費;通過拉人頭發展其他新會員加入,從而獲得獎勵收益,就是所謂的“人頭費”;再通過一堆話術引導你不要錯過機會,把握機會輕松躺賺,進行洗腦,套路就成了。
2018年5月,吳某加入“共享技能”傳銷組織后,通過推廣、發展下級會員獲利。其丈夫杜某的身份證首當其沖,被她用來注冊成自己的直接下級。2018年5月至11月間,吳某通過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宣傳“共享技能”發展模式、獎勵模式等等來引誘、發展會員,組建并管理自己的“共享技能”團隊,向下級會員傳授宣傳、發展下級的方法,并積極參與公司組織的密訓等活動,將活動視頻發到微信朋友圈、微信群進行宣傳。
經鑒定,吳某在“共享技能”傳銷組織的“跑男”平臺處于第 10層級,下級會員5725人,通過發展下級會員非法獲利313402元。傳銷窩點被公安機關嚴厲打擊后,2019年10月,吳某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
日前,吳某因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大渡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并處罰金6萬元;依法追繳其違法所得313402元。
法官提醒,現在越來越多的傳銷利用微信、微商等方式,打著上市融資、購買原始股的名義,極力美化公司形象,鼓吹預期收益,并通過展示已經參與人員的姓名、業績、獎勵、分紅等虛假信息,刺激他人加入傳銷,需要高度警惕。
盡管傳銷的外在模式千變萬化,但萬變不離其宗的是,急功近利的心態最容易踏入傳銷的陷阱。邁向成功需要抓住機遇,但機遇絕不是天上掉餡餅,成功沒有那么多捷徑可走,它離不開一步一個腳印地努力奮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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