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高院經指定岑溪市人民法院審理“中金銀海”特大傳銷案
發布: 2020-06-24 10:34:43 作者: 佚名 來源: 反傳防騙快訊
6月18日,“中金銀海”特大傳銷案有了最新進展。反傳防騙快訊在《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關于指定管轄的復函》上看到,廣西高院指定有關檢察院將該案向岑溪市人民法院起訴。

2020年1月份,岑溪市公安局偵破“中金銀海”特大網絡傳銷案件,先后抓獲林國強、谷艷飛等26名犯罪嫌疑人。
經查,犯罪嫌疑人林國強、谷艷飛等人以中金銀海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金銀海公司)為載體,以給所謂準上市公司做股權配資業務等經營活動為名,以高額收益為誘餌,開展傳銷活動。
2015年3月6日,林國強在北京市注冊成立了中金銀海公司。該公司對外宣稱,凡是合法的自然人持有的合法資金均可參與公司的股權配資業務,到期后可以連本帶利拿回一倍的回報率。例如,配資1萬元,每日返回318元,63天可以共返回20034元。
為了打消投資者的疑慮,中金銀海公司偽造了北京市銀監局頒發的牌照,進行大肆宣傳,并謊稱,“公司對投資人嚴格管理,凡有消極情緒者退本后強行退出,對配資管理人不規范管理者,取消管理人資格。”
中金銀海公司為了快速發展壯大,對達到團隊長、準配資管理人、配資管理人和分公司負責人層級的人員會進行業績獎勵,內部稱為服務費。每發展一個下線人員,根據層級的不同,可獲得其及下線人員累計投資金額的業績提成返利。

其中,業績達到100萬元可獲得1%;業績達到1000萬元可獲得2%;業績達到5000萬元可獲得3%。業績達到5000萬元的就可以申請開分公司,分公司可獲得4%。
投資人成為分公司負責人后,先由總公司將層級返利直接發放給各級分公司,再由分分公司將層級返利按比例,發放給下面相應各層級的人員。
經調查,中金銀海公司不僅沒有實體投資項目,在公司內部大廳墻上所懸掛的各式各樣的金融類證書也屬偽造,目的只是為了給前來公司的人員營造出合法正規的企業印象,以此獲取投資者的信任,該公司實質上就是一個進行傳銷活動的空殼公司,以拉人頭發展下線入會投資的運營模式的龐氏騙局。
林國強被警方抓獲后供述,中金銀海公司實際控制人另有其人,自己不過就是他們的“傀儡”,在公司需要發展會員或者給會員授課時,他才有機會出來配合作秀。
反傳防騙快訊提醒廣大群眾,傳銷是社會經濟的毒瘤,危害巨大,警方依法鏟除絕不手軟。
目前,廣西高院已經指定岑溪市人民法院審理林國強、谷艷飛、韓某剛、李某英、張某臻、曹某、吳某軍、楊某森、馮某堯、李某峰、張某英、劉某東、李某芹涉嫌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一案。關于“中金銀海”特大傳銷案反傳防騙快訊也會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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