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下線525人、多達14層,海南一男子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發布: 2020-04-02 11:43:41 作者: 佚名 來源: 南國都市報

文昌法院開庭審理首例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案件現場
3月30日,文昌市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法官彭曉志當庭敲響法槌,被告人謝某健涉嫌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案件正式開庭審理。該案是《<刑法>修正案(七)》新增設的一項罪名,是文昌法院受理的首例該類犯罪案件。
公訴機關指控:2017年4月期間,謝某健通過他人介紹及實地考察,了解河南興中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下稱“興中天”)的經營模式。該公司復制“善心匯”經營模式,開辟網站,組織團隊通過線上線下推廣“興中天資金互助平臺”,以高額靜態收益和動態收益為誘餌,以“投資返利、拉人返利”形式,不斷發展會員、大肆吸收資金。 每名新加入會員可在“興中天”網上系統注冊一個賬號,并購買“購物幣”激活賬戶,隨后其可在系統平臺的靜態、動態提成模式中獲利。
靜態模式
激活賬戶需向平臺內的其他會員打款,根據打款金額的多少,平臺會自動將會員的打款匹配給其他會員,打款的人可接受其他人的匯款,在一定時間之內,就能獲得收益,收益比例在本金的5%-50%之間。
動態模式
會員通過發展下線,可以拿到第一層下線打款金額的6%、第三層4%、第五層2%的提成,所獲提成的50%可以提現,另外50%在平臺內存為虛擬貨幣“中天幣”,可在“興中天”設立的“網上商城”消費。
謝某健用自己身份證注冊,積極參與河南興中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傳銷活動,并先后多次借用他人身份證參與“興中天”傳銷活動,在興中天公司網絡平臺注冊成為會員后,通過口頭和微信方式向他人宣傳興中天公司網絡平臺是一個能賺錢的投資平臺,誘騙他人掃描他本人的推廣碼并以購買“購物幣”的方式注冊成為會員,同時以高額靜態收益和動態收益為誘餌,引誘他人繼續發展下線加入。
謝某健以向他人出售“購物幣”和通過發展的下線會員在平臺進行打款后從平臺獲取獎勵等方式非法獲利。謝某健在“興中天”組織內處于21層級,發展下線14層,實際發展下線人數5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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