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劃得來”傳銷茂名女股東發展近4萬人被起訴
發布: 2020-03-31 10:39:00 作者: 佚名 來源: 金融騙局預警
2020年3月26日,廣東省東莞市第一市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東莞第一檢察院)對外披露了一起“劃得來清貨商城”網絡傳銷案的起訴書。

“劃得來清貨商城”倉庫
金融騙局預警了解到,廣東省茂名市女子梁某某加入“劃得來清貨商城”傳銷組織后,以清貨返利、推薦獎勵和團隊提成為噱頭通過“劃得來清貨商城”(又叫劃得來商城)平臺,發展下線近4萬人,獲取非法利益。目前,梁某某因涉嫌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已經被東莞第一檢察院提起公訴。
金融騙局預警獲悉,2017年11月9日,龔婷伙同盧營營等人以認繳的方式先后注冊成立了成立成都劃得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都劃得來公司)及四川之度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上述公司成立后,龔婷、盧營營等人通過網頁、微信進行推廣“劃得來清貨商城”平臺,以為微商“清貨+消創”為名,要求參與人員繳納一定的會員費用購買清貨額度。
用戶必須充值98元才能成為VIP會員,獲得發展下線及獲取分紅的權利,并根據發展人員可升級為大區經理、股東、核心股東。
平臺設置靜態收益、動態收益等一系列回報規則。其中動態收益為參與人員發展下線產生。第一種是推薦獎勵,VIP會員可推薦他人在平臺注冊,新會員在平臺注冊并消費后,其直接推薦人和間接推薦人可獲得現金獎勵,直接推薦獎比例為20%,間接推薦獎比例為10%。
第二種是團隊提成,大區經理、股東、核心股東,每日可獲得團隊每日訂單可提成金額,一定比例的現金積分提成,平臺數據顯示每日分紅比例為5%。最后是分紅獎。
股東和核心股東除享受每日分紅外,每月還享受相應的訂單提成,股東享受的提成根據其所有下線該月訂單可提成總金額占該月平臺全部股東下線該月訂單可提成總金額的比例確認,核心股東享受的提成范圍為整個平臺的訂單可提成金額。“高額回報”引發大量人員充值和迅速發展下線,以傳銷模式牟取非法利益。
2017年9月,被告人梁某某加入“劃得來清貨商城”傳銷組織并發展下線會員。
2019年6月5日,德陽市公安局偵破該起特大網絡傳銷案,抓獲龔某、盧某某等多名主要嫌疑人。同年8月12日,梁某某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東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17日被逮捕。
至案發,梁某某是“劃得來清貨商城”傳銷組織的核心股東,位于整個傳銷系統的第五層,下線層級20層,全部下線數為38741人。
2019年11月15日,此案由東莞市公安局偵查終結,以被告人梁某某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向東莞第一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
東莞第一檢察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告知被害人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和認罪認罰可能導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由于案情復雜,東莞第一檢察院依法決定延長審查期限至2019年12月30日。
被告人梁某某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沒有異議,并自愿認罪認罰。
東莞第一檢察院認為,被告人梁某某無視國法,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情節嚴重,其行為已觸犯了相關法律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鑒于被告人梁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及輔助作用,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是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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