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福康”特大傳銷案宣判!德州服務中心負責人竟發展18萬余人
發布: 2020-03-23 09:59:50 作者: 佚名 來源: 網易新聞
3月13日,平原縣人民法院披露了一起特大傳銷案的判決書。
該判決書上顯示,德州男子任某江加入增福康公司,并成立德州辦事處運河服務中心,積極宣傳、推廣增福康公司的經營返利模式,不斷發展會員加入。至案發,任某江共計發展會員18萬余人,非法獲利32萬余元。

2014年12月25日,陳術國成立了北京增福康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增福康公司)。用戶支付2800元購買增福康公司的“增福康”牌凈水機一臺,即可在增福康管理系統注冊成為增福康公司會員,成為會員后由該公司網站以每臺機子為帳戶每天返10元積分,另外每臺機子享有安裝費、推廣費、管理費等共計1000元的利潤,并保證返利、回本。
同時,會員支付3萬元注冊成為增福康公司旗下社區服務站,支付30萬元注冊成為增福康公司旗下縣區服務中心。注冊會員按照推薦發展加入的先后順序組成上下層級關系,并以直接或者間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返利依據,不斷發展他人參與傳銷活動。
其中,注冊會員發展他人繼續購買增福康公司產品可以獲得直推獎、管理獎、寶馬獎等返利。
2016年,被告人任某江經他人介紹加入增福康公司,后注冊成立德州辦事處運河服務中心,積極宣傳、推廣增福康公司的經營返利模式,不斷發展會員加入其團隊,任萬江直接發展了宋某某、李某、邢某某等人加入其團隊,通過其團隊成員購買凈水機或者增福康公司的其他產品,獲取返利資金。
自2018年7月初該公司網站關閉,任某江在增福康公司平臺注冊兩個賬號,屬于增福康公司德州辦事處運河服務中心負責人,共計發展下線會員189097人,提現金額32萬余元。
2019年3月6日,任某江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被平原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11日經平原縣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次日由平原縣公安局執行逮捕。
平原縣法院認為,任某江以推銷商品為名,要求參加者以購買商品的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形成上下線關系的模式,并設置會員、服務站、服務中心三種注冊級別,具有明顯的層級性,同時以直接或者間接發現下線人員數量作為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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