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買珠寶還能分紅?寧鄉破獲1.4億余元傳銷大案
發布: 2020-03-20 10:41:54 作者: 朱炎皇 馮勝 來源: 長沙晚報掌上長沙
買珠寶不花錢,還可以分紅,你相信有這樣的好事嗎?今日,寧鄉市公安局通報,他們破獲一起打著買賣珠寶的幌子利用消費返現發展會員的傳銷大案,涉案金額1.4億余元
2019年4月份,寧鄉市公安局經偵大隊民警根據湖南省公安廳經偵總隊下發的相關線索,對長沙存愛珠寶有限公司疑似通過網絡開展傳銷活動展開調查。

經過一個多月的調查取證,一個以彭某、宋某、趙某為首,通過買珠寶返利分紅的消費模式,引誘他人繳納會費成為會員的傳銷團伙浮出水面。
寧鄉警方抽調精干警力,成立專案組,開展偵查。2019年6月5日,經偵大隊民警在長沙、西安等地將彭某、宋某、趙某等18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獲。
經訊問,彭某等人如實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2018年6月份,彭某、宋某、趙某等人在長沙市岳麓區注冊成立長沙存愛珠寶有限公司。隨后,他們打著“購買鉆石還能獲得該款產品10%的返利分紅”的口號,通過互聯網推廣、召開培訓會等途徑進行大量虛假宣傳,引誘他人繳納15391或28139元的會員費(購買A款15391元或B款28139元的鉆石),并在某手機APP上注冊,成為該傳銷組織的會員。
通過此種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拉人頭”方式,該傳銷組織共計發展會員10408人,形成“金字塔”式層級104層,涉案金額1.4億余元。

目前,彭某、宋某、趙某等1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的嚴懲。民警提醒,不管是打著金融電商、虛擬貨幣的幌子,還是以保健品、珠寶掩人耳目,只要符合繳納入會費、拉人頭發展會員、組成層級團隊計酬等三點,就可認定為涉嫌傳銷。各位市民投資時,一定要擦亮雙眼,謹防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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