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綠傳銷又有兩名經理獲刑!參與者不要再幻想一夜暴富
發布: 2020-03-06 11:17:07 作者: 佚名 來源: 反傳銷快訊
關于“中綠”傳銷騙局,鷹鑒揭露了無數次,但還是有很多群眾參與其中,幻想著“一夜暴富”。2月26日,營口市鲅魚圈區法院就披露了一起“中綠”傳銷案的判決書。一審期間,被告人武某、孫某因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分別被判處5年6個月和2年6個月的刑期,并處罰金。

鷹鑒了解到,2011年至2018年7月17日間,被告人武某、孫某在遼寧省鞍山市、營口市鲅魚圈區以中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綠”)的名義,通過在互聯網上交友、網絡聊天或電話、短信等方式以旅游、找工作、談戀愛等名義引誘他人至傳銷窩點,以購買虛擬的“康福德牌珍益膠囊“產品,能獲得高額回報為誘餌,引誘他人進行傳銷活動。
“中綠”傳銷組織規定,要加入該組織需要繳納2900元的會員費用認購一套虛擬的產品,可以成為業務員,取得加入資格,銷售點數計71.43點。
成為業務員后可以發展下線認購產品,本人及下線購買3至13套晉升為組長級別,本人及下線購買14至90套晉升為主任級別,發展91至1077套晉升為科長級別,科長以穿西服打領帶作為級別特征;發展1078套以上晉升為經理級別,形成上下線關系。
該傳銷組織實行“五級三階制”經營模式,五級是指由低到高劃分為E級業務員、D級組長、C級主任、B級科長、A級經理五個級別。三階是指業務員到主任、主任到科長、科長到經理三個晉升階段。
該傳銷組織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按照直銷獎、差額獎、育成獎、分紅獎的比例計算返利金額給付上線報酬,分配加入者的錢財,謀取非法利益。
直銷獎返利的方式是業務員本人直接銷售一套提成15%;組長本人直接銷售一套提成20%;主任本人直接銷售一套提成30%;科長本人直接銷售一套提成42%;經理本人直接銷售一套提成52%。
差額獎返利的方式是業務員銷售一套,組長提成5%,主任提成10%,科長提成8%,經理提成5%。

育成獎只有主任和科長能得到,是對自己發展的人員達到與自己同樣的級別的一種獎勵,主任級別下線銷售一套提成4%,科長提成3%和2%。分紅獎只有經理能得到,下線銷售一套提成7%。
該傳銷組織的主任分為大主任和一般主任兩種。大主任管理多個傳銷窩點。一般主任管理一個傳銷窩點。主任也稱寢室長。每個寢室有傳銷人員十人左右。
寢室長的具體負責管理寢室里的傳銷人員,給新加入的人員上課,進行“洗腦”,防止有人報警,遇到疑難問題向上級人員請示匯報;負責組織寢室里的傳銷人員積極發展下線,將傳銷人員購買“產品”的錢交給上線,并將上線發的獎金予以分發。
同時,還負責租房作為傳銷窩點,并負責繳納房租、水電費用,以及寢室生活用品的采購;寢室長之間相互聯系,將自己管理的寢室的人員同其他寢室的人員進行調換,以加強對傳銷人員的控制,逃避打擊。

“中綠”傳銷窩點
期間,武某成為“中綠”傳銷組織的經理級別,直接或間接發展被告人孫某、王某、任某等傳銷人員160余人,非法獲利10萬余元;孫某成為“中綠”傳銷組織的經理級別,直接或間接發展傳銷人員70余人,非法獲利5萬余元。
2019年6月21日,一審法院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對二被告人作出上述判決。宣判后,二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訴。7月31日,營口市中級法院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重審。鲅魚圈區法院另行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審理后,鲅魚圈區法院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分別改判上述二被告人1年8個月和1年6個月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4萬元和2萬元,追繳其非法所得,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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