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魯參坊“共享”海洋牧場火爆吸金被指涉嫌傳銷
發布: 2018-07-18 11:44:00 作者: 佚名 來源: 中國青年網
只需投資12000元,可每年獲得2萬元的海參產品,并且連續回報10年;拉一個投資者還可獲得數千元的回報,拉的投資者越多,回報越大……這不是“天上掉餡餅”,這樣的“好事”是山東威海一家名為“魯參坊”的企業推出的會員制“創新”營銷模式。有專家指出,魯參坊營銷模式涉嫌非法傳銷。
“共享海洋牧場”:以豐厚回報吸引會員投資
不久前,中國青年網接到網民反映稱,威海魯參坊對外以“租賃海洋牧場”的名義偷偷拉攏會員,其分配模式為多層次計酬,涉嫌傳銷。中國青年網就此展開了調查。

魯參坊宣稱“以健康產業服務大眾”。
魯參坊官網介紹,山東魯參坊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是一家集野生海參育苗、底播、捕撈、研發、深加工、銷售、海參特色餐飲、文化旅游、養生養老為一體的海參全產業鏈股份制海洋技術企業。
“現在是共享經濟的時代,我們也在由傳統營銷模式向共享營銷模式轉變。”在位于威海經濟技術開發區的魯參坊,其丁姓營銷副總向記者介紹,魯參坊目前營銷模式為,通過“共享海洋牧場”實現會員制營銷,繳納6000元即可成為會員,這在公司內部稱為“共享”項目。
具體來說,其產品有“一分海”、“二分海”、“四分海”三種,會員繳納6000元可獲得一分海10年的回報權,每年獲得的權益為“1萬元海參產品”,這些產品包括——海參、液體海參、海參含片等,魯參坊代為海洋牧場管理、代為深加工等,收取20%的管理費。二分海則需繳納12000元,可每年獲得2萬元海參產品,10年獲得20萬元海參產品;四分海則需繳納24000元,可每年獲得4萬元海參產品,10年獲得40萬元海參產品。“現在最火的是二分海和四分海,一分海的比較少。” 多位營銷人員表示。
記者調查到,魯參坊是以“海洋牧場”眾籌的名義和投資者簽訂《“海洋牧場”項目眾籌投資合同》,合同內容和丁姓營銷副總的介紹基本一致。不過,簽訂合同的主體為威海參通寶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下稱“參通寶”)。多名魯參坊營銷人員告訴記者,參通寶為魯參坊全額子公司,“是一家的”。記者查詢發現,參通寶公司法人為李學進,魯參坊董事長李凱承認,李學進是其父親。

魯參坊宣稱“發展、服務海洋牧場主”30萬名。
據介紹,魯參坊目前共約6萬畝海洋牧場,粗略估算,如魯參坊將其海洋牧場全部“共享”,可吸收36億元會員資金。而魯參坊也宣稱,“利用3年時間,以魯參坊6萬畝海洋牧場為依托,覆蓋全國20個主要省市直轄區,斥資3億元打造海洋牧場共享中心1000家,發展、服務海洋牧場主30萬名”。

魯參坊展示的“液體海參”等海參產品。
據魯參坊營銷人員介紹,2017年9月,魯參坊開始試行會員營銷制,在不斷“改進”中逐漸取代了傳統的營銷方式。在記者初期調查時,魯參坊一分海的價格尚為5520元,“現在太火爆了,就漲到6000元了。”魯參坊營銷人員說。
高返利的雙軌多層次“直銷”系統
中國青年網記者采訪多位資深海參養殖專業戶了解到,魯參坊給出的投資回報貌似確實很高。“年景好的時候,一畝海也就賺個一兩萬元。”多位養殖戶表示,“當然,海參產品就不好說了。”而魯參坊為了更多、更快地吸收會員,還“借鑒”直銷模式推出了雙軌多層次計酬“直銷”系統,鼓勵老會員發展新會員。

魯參坊丁姓營銷副總畫出的“直銷”獎金分配示意圖。
在魯參坊公司二樓的一間辦公室,丁姓營銷副總為記者講解了其“直銷”獎金分配制度。據介紹,魯參坊借鑒了直銷的獎金模式并予以“改良”,分為直薦獎、層獎、量獎、見點獎等,總獎勵的撥比為65%。他以拉“二分海”會員為例,“一發展就是兩個人,必須‘兩條腿’,每直薦一名繳納12000元的會員,就可獲得直薦獎8300元。兩個下線再分別發展會員就可以獲得層獎4200元,量獎為830元,日封頂2萬,見點獎……”
“這個制度的魅力點在于雙軌制,自己發展的會員,雙軌排下去,每個人有且只有兩條腿,動一個8300,動一個4200,永遠是A帶著B錄入,不管你是在網體的一層、二層,點位落上去就不能動。”丁告訴記者,卡住“點位”即便自己不再拉會員,自己下線發展的下線也會源源不斷地給自己帶來收益。
丁姓營銷副總還透露,魯參坊董事長李凱等股東及高管占據了網體的前三層,處于金字塔的最頂部,收益自己都很難計算,不過系統會自動算出來。“越早成為魯參坊會員越好,”他舉例說,“今年3月,一個村里的大姐,做了一個月,純利潤就高達3萬”,而一個從1月份開始做的大姐,已經獲得了10萬元純利潤。
按丁姓營銷副總的說法,魯參坊曾內部測算過,到第九層就賠錢了。“會不會崩盤?我們賭的就是(雙軌)不對稱。對稱對個人有利,但對公司不利,但要做到完全對稱,太難了。誰也不知道自己發展的下線業績會怎樣。”
據丁介紹,魯參坊這一新的營銷模式從2018年1月正式推出,至今半年時間,已經發展了約5000會員。
魯參坊高層:副總在“亂說”
有專家指出,魯參坊會員制營銷模式涉嫌傳銷。魯參坊董事長李凱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辯稱,其丁姓營銷副總在“亂說”。他強調,丁只是其一個經銷商,“只是掛了個營銷副總,一點銷售也沒做”。
事實上,丁姓營銷副總是由魯參坊營銷人員介紹給記者,在記者調查過程中,營銷人員也均視其為公司高層,無任何人質疑其身份。丁關于魯參坊營銷模式的說法和其他營銷人員也口徑一致。
李凱還辯稱,魯參坊并非對外發展會員,而是在全國各地發展經銷商銷售海參,魯參坊一直是傳統模式銷售海參,把產品賣給經銷商,“幾折拿貨,合情合法”,至于經銷商怎么賣是經銷商的個人行為。
而實際上,記者在調查過程中曾談及傳統代理模式,但被多位營銷人員勸說加入“共享模式”,“傳統模式不怎么做了”。記者調查期間,在魯參坊公司內部,營銷人員和客戶洽談的也都是會員制共享模式,說辭和丁姓營銷副總如出一轍;簽訂的也都是同一版本《“海洋牧場”項目眾籌投資合同》,借的“殼”——合同的簽約主體也都是李凱父親任法人的威海參通寶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李凱所謂的“經銷商個人行為”顯然無法自圓其說。
專家:涉嫌傳銷
中國青年網記者在商務部直銷行業管理系統查詢發現,魯參坊并非直銷企業,未獲得直銷牌照。
傳銷。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的行為。同時,據《直銷管理條例》,企業從事直銷經營必須經過商務部批準獲得直銷經營許可。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直銷。
“以共享名義發展會員,許諾高額回報,對老百姓來說是一種較大的誘惑。”陳鵬分析,但魯參坊的雙軌“直銷”系統,如設置會員門檻、拉人頭、多層次、團隊計酬等,都是典型的傳銷特征。
北京瑞旭律師事務所律師黃啟瑞向記者指出,按《刑法》相關規定,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的,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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