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監局:未批準過含磷蝦油原料保健品
發布: 2015-11-14 11:33:08 作者: 李劼 來源: 南方日報
有媒體報道部分公司宣傳“南極磷蝦油保健品”功效強大、包治百病。為避免消費者上當受騙,近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提醒廣大消費者,磷蝦油不能代替藥品,不能宣傳疾病治療、預防作用。截至目前,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未批準過含磷蝦油原料的保健食品。
磷蝦油來源于磷蝦,經水洗、破碎、提取、濃縮、過濾等步驟制得,衛生計生委于2013年批準磷蝦油為新食品原料(衛生計生委2013年第16號公告),可在普通食品中使用,但不能代替藥品,不能宣傳疾病治療、預防作用,并規定每天的食用量不得超過3克,嬰幼兒、孕婦、哺乳期婦女及海鮮過敏者不宜食用。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提醒消費者在購買保健食品時,應注意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藥品,不能宣傳疾病治療、預防作用,不能將保健食品作為靈丹妙藥;保健食品不含全面的營養素,不能代替其他食品,要堅持正常飲食;食用保健食品要依據其功能有針對性地選擇,切忌盲目使用;食用保健食品應按標簽說明書的要求食用;檢查保健食品包裝上是否有保健食品標志及保健食品批準文號,可在總局網站查詢核對產品信息;檢查保健食品包裝上是否注明生產企業名稱及其生產許可證號,生產許可證號可到企業所在地省級主管部門網站查詢確認其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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