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行業現違法廣告案例 韓束被罰110萬
發布: 2015-10-12 17:43:33 作者: 佚名 來源: 中國工商報網
8月28日,上海市工商局對上海韓束化妝品有限公司開出罰單,對其發布違法廣告行為罰款110萬元。
據悉,上海韓束化妝品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至4月在上海東方衛視發布了16次“韓束曬美白”廣告,其中硬廣告4次,標版12次,共支付廣告費用55萬元。該廣告含有“越曬越白,越曬越潤”內容,宣稱“韓束曬美白”產品能使皮膚越曬越白。
對此,辦案人員走訪了兩家知名皮膚美容醫院進行核實。但院方專家均表示,目前皮膚美容業界沒有發現任何成分可以起到在太陽下“越曬越白,越曬越潤”的作用,皮膚越曬越白的宣傳違反目前已掌握的科學常識。同時,上海韓束化妝品有限公司也承認其“韓束曬美白”產品無法真正改善膚質、使皮膚越曬越白。
因此,上海韓束化妝品有限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1994年《廣告法》第四條“廣告不得含有虛假的內容,不得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的規定。根據1994年《廣告法》第三十七條“違反本法規定,利用廣告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宣傳的,由廣告監督管理機關責令廣告主停止發布、并以等額廣告費用在相應范圍內公開更正消除影響,并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對負有責任的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沒收廣告費用,并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停止其廣告業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規定,上海市工商局對上海韓束化妝品有限公司作出停止發布上述違法廣告并以等額廣告費用在相應范圍內公開更正消除影響、罰款110萬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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