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下線人均30人以上 25位傳銷老總受審獲刑
發布: 2015-05-26 08:55:31 作者: 郭宏鵬 來源: 法制網
傳銷老總以“純資本運作”的方式,不斷發展下線人均30人以上。近日,江西省南昌市東湖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結此案,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分別判處應某等二十五人有期徒刑一年零五個月至一年零二個月不等刑期,并處人民幣八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不等罰金,追繳應某等二十五人的違法所得,上繳國庫。
自2009年3月以來,應某等人先后來到南昌市,加入“自愿連鎖經營”組織。該組織讓每位參加者通過繳納人民幣3800元至69800元購買1份至21份虛擬產品獲取加入資格后不斷發展下線,且以下線的人數作為晉級及獲取返利的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傳銷組織,從中騙取財物。應某等人均分別通過不斷發展下線人員升至老總級別,并在傳銷活動中擔任管理、協調、宣傳等職責,共同組織、領導“自愿連鎖經營”傳銷活動。各被告人組織內部參與傳銷活動人員均在三十人以上(含被告人本人)且層級(含被告人本人層級)均在三級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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