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證化”令行業緊張 美白化妝品將洗牌
發布: 2014-04-21 16:02:54 作者: 佚名 來源: 南方日報
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網站消息,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近期組織對宣稱祛痘/抗粉刺和美白/祛斑類化妝品進行國家監督抽檢,其中標示的6批產品檢出禁用物質,其中2批產品同時檢出限用物質超標。
由于此次抽檢涉及到不少美白類化妝品,加上從去年底開始美白類化妝品被宣告納入“特殊用途化妝品”進行監管,這一消息在業內不免引發猜測:這會是美白類化妝品被“嚴管”的肇始嗎?
對此,業內權威人士認為,相關企業不必過于緊張,到目前為止,尚未觀察到有專門針對美白類化妝品的“嚴管”舉措,但美白類化妝品被納入“特證化”管理之后,所有相關企業都必將經歷一段對新政策的磨合適應期是必然的,應做好準備,防患于未然。
事件一:批特殊用途化妝品抽檢不合格
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網站消息,這批抽檢不合格產品包括:杭州喬靚莎化妝品有限公司委托中國廣西桂林二月白化妝品廠生產的二月白神奇粉刺露檢出氯霉素、甲硝唑;桂林市二月白美容保健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二月白粉刺露和二月白神奇粉刺露檢出氯霉素;深圳優迪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白里透紅美容套裝汞超標并檢出苯酚;韓國·韓雪伊人國際化妝品(深圳)有限公司生產的大長今高柔美白AB套裝汞超標并檢出苯酚,廣州莊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廣州譚氏化妝品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羽晴美白祛斑乳霜檢出氫醌。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要求,地方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督促行政區域內化妝品生產經營者(含網售)立即開展自查工作,對通報的不合格產品一律下架并停止銷售。
對中國廣西桂林二月白化妝品廠、桂林二月白美容保健品有限公司、深圳優迪化妝品有限公司和韓國·韓雪伊人國際化妝品(深圳)有限公司涉嫌無證生產行為及其生產的全部產品依法查處。追查制售假冒偽劣化妝品的黑窩點,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門查處。
背景:美白產品“特證化”令行業緊張
按照以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抽檢出產品不合格本非大事,但由于其中涉及到不少美白類化妝品,加上從去年底開始美白類化妝品被宣告納入“特殊用途化妝品”進行監管,這一消息才變得具有某種標志性意義。業內不免引發猜測:這會是美白類化妝品被“嚴管”的肇始嗎?
時間回溯至2013年12月16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關于調整化妝品注冊備案管理有關事宜的通告》(下文簡稱《通告》),其中最關鍵的調整事項是美白化妝品將納入祛斑類化妝品管理相關要求。同時,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又特別下發了《美白化妝品管理要求》(下文簡稱《要求》),對美白類化妝品企業在申報、注冊和生產銷售方面制定了更加嚴格的規范。根據《通知》和《要求》,凡宣稱有助于皮膚美白增白、用于減輕皮膚表皮色素沉著的化妝品,均納入祛斑類化妝品,按照特殊用途化妝品管理,必須取得特殊用途化妝品批準證書后方可生產或進口。
據記者采訪了解到的信息,美白類產品現已占到中國護膚化妝品市場近30%的份額,新規的出臺意味著這類產品將面臨更為嚴格的審批和監管,相關化妝品企業生產銷售美白類產品的門檻和成本都將大幅上升,審批時間的延長和費用的增加。
特別是對于國內的中小企業來說,美白類產品曾經是它們生存發展的重要抓手,而新規的出臺無疑大大提高了中小企業在這一市場的準入門檻和產銷成本。根據廣東省日化商會方面的測算,單個產品申報特殊用途進口化妝品所需總時長約355天,每產品申報所需費用約20200元。廣東某中小化妝品企業主表示,其公司現有128件涉及美白概念的產品,占全部產品的四成左右,申請特證所需費用巨大。
業內人士評估認為,新規的出臺無疑將在美白化妝品業內掀起一波洗牌變局,可能至少20%的美白類產品將由于無法通過審核而被淘汰出局,這也是近期這次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抽檢引人猜測的關鍵所在。
觀點:“特證化”管理將經歷“磨合期”
針對這次抽檢以及業內的猜測,廣東省日化商會秘書長余雪玲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明確表達觀點認為,這批抽檢雖然涉及到剛剛被納入“特證化”管理的美白、祛斑類化妝品,但所檢查出的問題并非僅僅針對這類化妝品,更多的是針對普遍的“無證生產及銷售”問題,比如無生產許可證、銷售許可證等,不排除個別產品因沒有特殊用途化妝品批準證書而被查處,但這項查處應該并非專門針對“特證化”管理后的美白類化妝品。
“由于設置了一定時間的政策生效期限,在美白類化妝品被納入特殊用途化妝品管理后,目前相關部門還沒有采取有針對性的具體監管行動,也沒有企業反映在這個問題上遭遇監管或處罰。”余雪玲說。
2013年12月16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關于調整化妝品注冊備案管理有關事宜的通告》(下文簡稱《通告》),同時,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又特別下發了《美白化妝品管理要求》(下文簡稱《要求》)。新政策設置的最后期限是2015年6月30日。即已經取得備案憑證的美白產品,允許生產并銷售至2015年6月30日。2015年6月30日后,所有宣稱美白概念的產品,均須取得特殊用途化妝品許可批件后,方可生產銷售。
不過,余雪玲同時也表示,美白類化妝品管理“特證化”給企業帶來不適應是必然的,在2015年6月30日之前,所有相關企業都必將經歷一段對新政策的“磨合期”。
為反映出相關企業的聲音,2014年1月17日,廣東省日化商會曾就這一新規舉行專題研討會,近80名廣東日化企業界人士就新規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3個方面進行討論。
余雪玲表示,今年1月的研討會后,就已經形成相應的報告提交給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但迄今為止都未收到反饋,因此商會方面在最近幾天又追加了一份報告直接遞交至國務院相關進行請示,希望能夠如實反映企業聲音,推動政策向更合法、必要以及合理的方向調整。
關鍵詞:特證化 美白化妝品 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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