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亮碧思傳銷案9人被判刑
發布: 2013-02-25 09:40:56 作者: 黃俊書 來源: 東江時報

東江時報訊 (記者黃俊書通訊員藍永山 陳曙濤)經銷商、伯爵、侯爵、公爵、勛爵、尊爵……這些都是潘某萍、石某貞、陳某惠、韋某華等人在傳銷團伙里的級別。他們通過發展下線獲利,新參加者必須購買數千元至數萬元產品才能入會,并且通過不斷發展下線才能提升級別。昨日,該傳銷團伙在惠城區人民法院過堂,9名被告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提起公訴。
9名被告4個是香港居民
9名被告人中,最年輕的38歲,年紀最大的為57歲,文化程度大多是初中和高中。9名被告人中,只有侯某田是從深圳被請來給傳銷人員上課時當場被抓的。在昨日的庭審現場,旁聽席上坐滿了被告人的家屬等。
被告人潘某萍、石某貞、陳某惠、韋某華都是香港居民,在香港先后加入了亮碧思集團 (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亮碧思公司),成為經銷商。2010年以來,潘某萍等人開始在惠州引誘他人購買亮碧思公司精油、化妝品及酒類產品,以培養經銷商的方式發展下線,進行非法傳銷活動。亮碧思公司經銷商從低到高分為經銷商、伯爵、侯爵、公爵、勛爵、尊爵6個級別,參加者根據初次購買產品的數量及以后發展下線的情況取得相應級別,新參加者首先必須購買數千元至數萬元產品。
在該傳銷團伙中,潘某萍的級別最高,為公爵,另幾名被告人石某貞、陳某惠、韋某華、黃某珍、譚某娣、陳某瓊、潘某紅則為侯爵,這8人主要負責惠州地區亮碧思公司傳銷組織的發展,均有下線數十人,非法獲利數萬至數十萬元不等。為了推進惠州地區亮碧思公司傳銷活動,潘某萍等人多次在惠城區組織產品推廣會發展下線。
今年6月28日,潘某萍等8名被告在惠城區江北某酒店組織100多名傳銷人員開會,并聘請深圳市亮碧思公司公爵級別的侯某田到會講課。接報趕到的公安人員當場查處了該傳銷組織,先后抓獲潘某萍等9人。
被抓“講師”辯稱“分享感受”
被抓“講師”辯稱“分享感受”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潘某萍、石某貞、陳某惠、韋某華、黃某珍、譚某娣、陳某瓊、侯某田、潘某紅無視國法,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為名,要求參加者以購買商品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同時,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應當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侯某田辯稱,被抓當天,他并不是被請來上課,而是受潘某萍的邀請過來吃飯,與大家一起分享,并不是在上課。
法院沒有當庭宣判,將擇日再判。
關鍵詞:亮碧思 傳銷案 9人 判刑
上一篇:康美藥業原董事長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2年 下一篇: 康力前副總潘安娟:我沉默并不代表我承認
今日新聞頭條
我也說兩句
已有評論 0 條 查看全部回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