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監管存法律空白消費者購買遭遇退貨難
發布: 2010-08-23 09:33:27 作者: 未知 來源: 濟南時報
市民李女士近日在我市一家藥店買了8盒保健品,回家后她在國家藥監局網站上沒查到該保健品的相關信息,遂懷疑其為假劣產品要求退貨,遭到賣家拒絕。李女士日前致電本報反映此事。記者采訪了解到,由于目前保健品監管缺少相關配套法規,李女士陷入維權難的尷尬境地。
李女士告訴記者,她聽別人說現在假冒偽劣保健品很多,最好能查證一下,便登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輸入所買保健品的名稱和生產批號,卻未能搜到任何信息。她因此懷疑該保健品有假,并以此理由想要退貨,卻遭到店方拒絕。
為了搞清李女士保健品的真偽,記者把此事反映給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據市藥監局工作人員稱,目前經地方各級衛生部門批準的各種“食字號”、“健字號”產品,已遠遠超過經衛生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批準的保健食品數量。確認標示批準文號是否屬實,該產品是否為所屬省份衛生廳批準的保健用品,還需發函給該省衛生廳落實。
市藥監局法規處張智輝說,新的《食品安全法》已于2009年6月1日頒布實施,但其僅明確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保健食品實施嚴格監管,但對保健食品品種管理、生產流通環節監管等其他相關配套法律法規尚未出臺。《保健食品監督管理條例》遲遲沒有下發,所以保健食品監管目前缺乏法律依據,處于空白期,這影響了保健食品生產經營和監管工作的開展,也使消費者有維權難之感。
記者了解到,經調解,目前李女士與店方已達成退貨協議,且如產品對她造成傷害,藥店會給予一定補償。
今日新聞頭條
我也說兩句
| 驗證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