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天獅”傳銷案主犯被判有期徒刑兩年處罰金5萬元
發布: 2010-06-04 15:30:51 作者: 佚名 來源: 合肥晚報
備受關注的“假天獅”傳銷案近日有了結果,組織領導傳銷者紛紛被判刑罰金,其中第一被告劉海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判有期徒刑兩年,罰金5萬元。
該傳銷組織從事傳銷的人員通過幫助找工作、做生意、游玩等欺騙手段,將親屬、朋友騙到合肥的傳銷點,集中“上課”,集中吃飯,定時睡覺、起床,起床后唱歌;有的傳銷點還以各種理由將新來人員的通訊工具拿走,并通過集中授課、抄資料等方式,進行“洗腦”。而他們要求被騙人員購買的“天津天獅生物發展有限公司”保健產品子虛烏有。包河區法院審理認為,10名被告的行為擾亂經濟社會秩序, 均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除了劉海外,付偉和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判有期徒刑兩年,罰金3萬元;毛慧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罰金二萬元。其余被告均被判刑罰金。
關鍵詞:天獅 傳銷 有期徒刑 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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