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楓集團如何織成特大傳銷網
發布: 2009-04-17 09:45:42 作者: 吳昌華 來源: 荊楚網
騙術
西服、蜂蜜只是騙人道具
由于劉武彪及其舊部從前在天馬公司任職,活動范圍主要位于河南、河北、山西、山東,湖北林楓商貿集團的開拓也從這些老根據地開始,逐漸發展到北京、上海、天津、重慶、黑龍江、吉林、遼寧、內蒙、寧夏、新疆、甘肅、陜西、四川、湖南、安徽、江蘇、福建等26個省市區。
在這些地方,林楓集團共設立了200多家專賣店。這些專賣店并不出售其傳銷的服裝和蜂產品等,而是作為儲存、分撥服裝和蜂產品的中轉站。也許是“兔子不吃窩邊草”的原故,林楓集團在湖北并未過多地拓展傳銷業務。
實際上,會員們并不看重這些劣質西服,交了錢也不一定真的提貨,他們看重的是“下線”。辦案民警稱,這些西裝和蜂產品僅是傳銷的道具。有的人無法發展下線,為了獲得“升級”后的800元“返利”、以及之后的長期收益,竟不惜自掏腰包花費6000元購買“產品”。
偵破
公安部指令湖北立案
越來越多的人陷入其中,血本無歸。2006年8月15日,公安部指令湖北省公安廳調查林楓集團。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尚武為組長的領導小組,異地用警,指定荊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成立專案組。
在省公安廳指揮下,2006年8月,專案組首先秘赴河北、安徽、內蒙等地,掌握了50多個可疑賬戶。在銀行協助下發現,一個名叫“宋祥林”的私人賬戶資金流量高得驚人,有時一天就有數百筆資金匯入。此后查明,掌控該賬戶的人名叫劉雪梅,正是劉武彪的侄女。其每筆匯入款項,都是傳銷品價格的整數。其它賬戶的資金,絕大多數最終流入到邱鋼、劉武彪掌控的私人賬戶中。
掌握大量證據后,專案組請教了國家工商總局專家,確認林楓集團的經營是不折不扣的傳銷。
專家介紹,直銷,只能是單一層次的銷售;而傳銷則是多層次銷售,尤其是形成塔形結構,每一層級均可以發展下線,而且主要靠發展下線來營利,所銷售的實物只是表演的道具。林楓公司的經營模式,具有典型的傳銷特征。
搜捕
證據全在一臺電腦里
經過整整1年的秘密偵查,2007年8月29日,省公安廳副廳長尚武指揮收網,100多名民警兵分9路,一舉抓獲以邱鋼、劉武彪為首的11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查獲、扣押贓款及贓物折款達數千萬元。其中,追繳犯罪嫌疑人在北京購買的別墅、住宅3棟;追繳悍馬、寶馬等豪華轎車6輛;追繳各種電腦17臺。
最大的收獲是當場查扣了劉武彪藏匿在孝感一居民樓內的電腦,從中發現89萬余筆銷售的去向、42萬余名會員的資料。
此案“銷售額”高達12.6億余元。在當時,案值高居全國之最。
非法傳銷89萬余筆,89萬套證據,如果采用傳統方法全部復印,據測算,案卷將堆滿4間辦公室,耗時將超過2年。專案組決定采用電子證據:將原始憑證用數碼相機拍照,用EXCEL制作表格,使用超鏈接將每一條信息鏈接到數碼照片,大大壓縮了紙張使用量。這一創新,受到公安部高度肯定。
由于此案涉及太廣、證據龐雜,專案組又經過9個月的調查取證,才將此案偵查終結。
另據介紹,由于案情太復雜,經我省公安機關建議、公安部同意,各省市將對當地的林楓集團分支機構分別立案偵辦。也就是說,另外25個省市將分別開庭審理當地的“林楓傳銷”案。
我省將再出重拳打擊傳銷
傳銷骨干將進黑名單
近日,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廳長吳永文就傳銷回潮作出批示。我省政法機關正在制訂專項行動部署方案,擬將防止傳銷納入社會綜合治理范圍,加強對出租屋的管理,對傳銷人員尤其是主要組織者拍照存檔,對其進行“黑名單”管理。
昨日,省公安廳經偵總隊政委肖洪祥介紹,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將情節嚴重的傳銷定為非法經營罪,今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刑法修正案(七)》,單獨列出一個組織領導傳銷罪,刑期上限由5年提高到無期,這對屢打不絕的傳銷形成更加有力的威懾。
目前,傳銷活動在國際金融危機的背景下出現明顯反彈,且呈現一些新特點:由人際傳銷→網絡傳銷,由公司傳銷→非公司傳銷,由境內→境外,參與人員呈現年輕化趨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