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膠州市 構建“無傳銷社區”
發布: 2009-03-12 18:09:05 作者: 張慶申 李成 來源: 法制網
在打擊非法傳銷 活動中,山東省膠州市工商局“四網”推進 構建“無傳銷社區”。
一是構建社區教育警示網。建立完善“1+1”打傳工作機制,即一個社區配備一名公安民警(公安邊防民警)、一名工商管理人員,具體負責所在社區的防控工作,發揮基層工商所、派出所對轄區民情商事、人口流動、房屋租賃等情況比較熟悉的優勢,重點加強對常住、外來人口以及出租屋業主的宣傳教育和巡查監控,做到人員到位、職責到位、制度到位。在社區內聘請政治素質高,工作經驗豐富的志愿者,作為“打擊傳銷義務宣傳員”,配合工商、公安等部門每季度在社區開展一次打擊傳銷法制教育課,宣傳打擊傳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曝光違法傳銷的典型案例,講解傳銷活動的危害,引導群眾自覺抵制傳銷。
二是構建社區群眾防控網。在市內各大社區,建立推行“樓長負責制”。每個樓座選出一名素質高、情況熟的居民擔任樓長,負責本樓防范指導工作。在農村社區,每個社區都成立了由6—12名思想覺悟和群眾威信高的老黨員、退休干部組成的“夕陽紅巡邏隊”,在高發敏感區域實施不間斷巡邏。同時構建信息平臺,建立傳銷組織和傳銷人員信息庫,排查有效線索,制定行動方案,及時搗毀傳銷窩點,清理傳銷人員,抓獲傳銷頭目及骨干分子。
三是構建社區業戶責任網。針對傳銷人員依托租賃房屋開展傳銷活動的實際,通過聯合公安部門采取簽訂業戶安全責任書、建立檔案、包戶到人、定期巡查等措施,加強對社區內出租房屋業戶的管理,提高其責任心,增強其安全防范意識,從源頭上卡住傳銷的軟肋,使出租屋主不想租、不敢租、不能租屋給傳銷人員,徹底鏟除了滋生傳銷的“土壤”,避免了傳銷活動的“死灰復燃”,促進了社區和諧穩定。
四是構建執法監管網。建立健全日常監管、綜合執法、區域協作、應急處置等一系列制度。堅持重心下移,關口前移,將打擊傳銷的日常監管任務和責任落實到基層工商所、公安派出所,落實到居委會和村委會。工商、公安部門利用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網和110報警網的優勢,為群眾舉報傳銷提供方便。對群眾反映的傳銷案件,快速反應,及時處置。我們規定凡是接到群眾舉報傳銷的案件,在城區公安、工商執法人員必須在15分鐘內趕到現場,在鄉鎮必須在30分鐘內趕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