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誤入傳銷謎局
發布: 2009-02-24 10:12:28 作者: 岳瑞文 羅曉敏 來源: 合肥在線
21歲的被告人小娟近日被蚌埠市龍子湖區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據了解,被告人小娟等同案犯相繼被他人介紹到蚌埠市參加非法傳銷活動,并租住在蚌埠市鳳陽路第一小學南側樓房西單元7樓西戶。2008年9月24日,被告人小娟以其在蚌埠玉器店開業,需要幫忙為由,將同學小麗騙到蚌埠。
為讓小麗參加其一伙的傳銷組織,小娟安排被害人租住在鳳陽路第一小學南側樓房西單元7樓西戶傳銷窩點。為防止被害人與外界聯系,小娟扣留被害人手機等隨身攜帶的物品。小娟將小麗介紹給同案犯張某某、胡某某認識,并指使張某某、胡某某等人對小麗看管。當被害人得知被騙至蚌是參加傳銷活動,即提出要離開。張某某、胡某某白天以陪其聊天、打牌、聽傳銷課,夜晚將房門鎖上的手段,不準被害人離開。其間,被害人小麗趁被告人一伙不備,給其哥發短信,告訴其哥自己被被告人一伙騙到蚌埠參加傳銷,讓其哥到蚌埠報警。
2008年9月27日上午,小麗在被告人張某某、胡某某帶其上傳銷課途中,趁上洗手間之機,向一婦女求救,后此人根據小麗提供的手機號碼,與小麗哥哥取得聯系。當天下午,公安機關接小麗哥哥報警后,趕到三被告人租住的傳銷窩點,將小麗解救,依法將三被告人抓獲。
一審宣判后,小娟提出上訴,案經二審,認為原判事實清楚,定性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遂于日前作出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