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暨工商、公安聯(lián)手再搗傳銷窩點
發(fā)布: 2008-11-28 09:23:17 作者: 魏 斌 來源: 紹興網(wǎng)
今年47歲的陳先生來自湖南邵陽,他前些日子千里迢迢來到諸暨市,找到諸暨工商局,說是自己18歲的女兒被人騙到了諸暨參加傳銷活動,和他女兒一起參加傳銷的人不少來自湖南,年紀大都在十八九歲。和陳先生一起從湖南來的還有幾位老師,他們也是來找突然從學校不辭而別據(jù)說是到諸暨參加傳銷的學生的。
11月25日上午,諸暨工商和公安部門聯(lián)手,很快在諸暨市陶朱街道的一個村子里查到了這個傳銷窩點,陳先生的女兒和30多個年輕人被解救。
令人感到震驚的是,當陳先生辛辛苦苦找到女兒后,女兒不但不感激自己的父親,反而大聲責問:“你懂什么,這是經(jīng)營,我已學到不少知識,你讓我繼續(xù)學下去,我賺了錢會報答你們的。”老陳說,女兒原本是個乖乖女,學校畢業(yè)出來后,在上海一家公司工作,每月能掙2000多元,家里人一有病痛,女兒二話不說就寄錢回家。但上個月,女兒突然電話打到家,說是得了闌尾炎,要手術(shù),讓家人快寄2000元到上海,老陳當即寄錢過去,可事后他才知道女兒參加了非法傳銷組織。
按照規(guī)定,對組織策劃傳銷的最高可處200萬元的罰款;構(gòu)成犯罪的,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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