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相傳銷 非法吸納資金200萬
發布: 2008-11-25 09:35:24 作者: 劉友旺 來源: 太原新聞網
非法組織銷售保健品,并以高額回報為誘餌,騙會員交納資金高達近200萬元。近日,組織者安徽人王超,因犯非法經營罪被杏花嶺區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4年,處罰金3萬元。
杏花嶺區檢察院指控,現年44歲的安徽人王超伙同梁斯文、王呈序、楊衛華、王春玉(均在逃)經預謀后,以楊衛華的名義,在沒有辦理工商營業證的情況下,租賃我市三墻路一間房屋,假冒遼源奧能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太原辦事處,以銷售該公司生產的保健產品SOD膠囊的名義,采用會員制并發展下線有獎回饋變相傳銷的方式,進行非法經營。該“辦事處”將會員分為8個級別,其中投資1萬元以上的金卡級會員,可按其所交金額的10%每周返還一次,分10周將本金全部返回。另外,會員發展下線后可按所交本金的25%提成。案發后,有關部門發現,僅該辦事處第14周和第16周的會員資料統計表上登記,收到金額共計192.6萬元,其中經王超辦理的涉案金額為81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超伙同他人,違反國家規定,進行變相傳銷的非法經營活動,嚴重擾亂市場秩序,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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