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傳銷被騙而報復綁架
發(fā)布: 2008-11-18 09:23:32 作者: 余鋒 來源: 廣西新聞網(wǎng)
來南寧“發(fā)展”的福建人黃某,在南寧駕車外出多日未歸,后來其妻數(shù)次接到綁匪的勒索電話,稱若不匯入巨額贖金即“撕票”。綁匪是何人?人質(zhì)情況如何?接報后,南寧市公安局南湖分局、刑偵支隊聯(lián)手,僅用24小時便成功解救人質(zhì),并由此破獲了一系列冒充警察實施的特大綁架案件。11月17日,此案主要嫌犯方某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讓他走上邪路的是非法傳銷。
綁匪冒充警察作案
黃某與陳某是福建的一對夫妻,不久前兩夫妻來南寧,把家安在了南寧市祥賓路某小區(qū)內(nèi)。
今年11月8日晚,黃某駕駛自己的奧迪A6轎車回家,車剛駛?cè)胲噹欤捅粠酌嗄昴凶訄F團圍住。這時,其中一男子晃了晃手中的“警察證”,對黃某說:“我們是警察,你跟我們走一趟。”黃某還沒回過神來,已被對方用布蒙住了眼睛、嘴巴,將黃某反銬雙手強行推上一輛汽車帶走。
之后,在家的陳某兩次接到綁匪的電話,對方索要50萬元贖金,否則黃某性命難保。50萬元不是個小數(shù)目,陳某思前想后,在11月11日下午2時許,向南寧市公安局南湖分局報了案。
陳某的報案,引起了南湖公安分局、刑偵支隊領(lǐng)導的高度重視。警方很快成立了“11·11”特大綁架案專案組。
據(jù)專案組組長、南湖公安分局副局長羅友世介紹,警方立即進行了案情分析,并派民警陪在報案人身邊,掌握第一手信息,同時派警力在全南寧市的賓館、旅社、停車場及出城路口中,尋找受害人黃某所駕駛的奧迪A6轎車的蹤跡。之后,警方又將此案與10月31日發(fā)生的一起綁架案進行串并,挖掘其他更多破案線索。
后來,警方得知受害人黃某平時經(jīng)常駕駛奧迪車在祥賓路、五象廣場、東葛路等地方活動。南湖公安分局刑偵大隊、打盜竊便衣隊分組,連夜開展地毯式搜索,希望能找出一些有價值的線索,但直至11月12日凌晨3時,警方仍一無所獲。
串并案鎖定嫌疑人
11月12日上午8時,受害人黃某來電向妻子哭訴,要求妻子在當日中午12時前,一定將不少于30萬元的錢匯到他的銀行卡。為了丈夫的安全,黃某妻子從當日上午9時開始往卡里匯錢。
就在這時,串并案小組向?qū)0附M指揮部反饋,“10·31”綁架案疑犯操新疆口音,駕一輛白色面包車。另外,根據(jù)偵查發(fā)現(xiàn),兩案可能為同一伙人所為。
專案組決定在全南寧市范圍內(nèi)尋找近期落腳的新疆人。
11月12日下午1時許,當兩名戴鴨舌帽的嫌疑男子在東葛路嘉園小區(qū)附近銀行取錢時,被專案組鎖定。之后,這兩名男子又轉(zhuǎn)到朝陽路一帶購買手機、金項鏈等物。
一個小時后,另一組民警在刑偵三大隊大隊長周詮、南湖刑偵大隊副大隊長黃文帶領(lǐng)下,在廣園路某小區(qū)公寓式酒店7樓716號、718號房發(fā)現(xiàn)了新疆人黃某某的蹤跡。經(jīng)過細致的暗訪調(diào)查,民警確定人質(zhì)就在此人手中。
為弄清關(guān)押人質(zhì)的確切房間,專案組“住”進了同層樓的709號、717號房。10名民警埋伏在這兩間房里,隨時準備實施解救突擊行動。
突擊行動解救人質(zhì)
11月12日下午3時50分,專案組民警果斷實施了3點同時行動的解救方案。
在酒店服務員協(xié)助下,民警迅速突入718號房,控制負責看守的嫌疑人后,將人質(zhì)黃某安全解救。當被綁架已經(jīng)4天的黃某看到從天而降的刑警,頓時激動得哭了出來。黃某被綁匪拔掉了一個手指的指甲,專案組民警發(fā)現(xiàn)后,立即幫他涂上了藥水。
民警突入716號房時,控制住嫌疑人陳某,并看到了一個被蒙著雙眼、反銬雙手的男子。為何多出了一個被綁人質(zhì)?經(jīng)審,陳某交代,原來他們于11月5日在五象廣場采用同一辦法,冒充警察綁架了一名福建商人馬某。馬某已被綁架了7天,他被蒙住雙眼,還不知道自己被警方解救了。聽到有動靜,他渾身發(fā)抖,歇斯底里地喊到:“不要殺我,不要殺我……”
“我們是來解救你的警察,你現(xiàn)在安全了。”民警幫馬某解下蒙眼布。南湖公安分局副局長羅友世出示自己的警官證、警民聯(lián)系卡后,馬某這才稍微鎮(zhèn)定了些。
另一方面,取錢購物的兩名嫌犯方某、王某溜達到了萬達商業(yè)廣場。一路跟蹤的民警接到行動指令,立即撲上去將嫌犯拿下。一個手提包掉在了地上,里面裝著綁架勒索來的30多萬元現(xiàn)金。
至此,在整個突擊行動中,專案組成功安全解救2名人質(zhì),抓獲4名綁匪,繳獲涉案汽車3輛、現(xiàn)金人民幣35萬多元及假警官證、手銬、匕首、封口膠等物品。
因傳銷被騙而報復
面對鐵的證據(jù),嫌疑人方某(男,23歲,陜西漢中市人)、黃某某(男,26歲,四川南充市人)、王某(男,26歲,新疆昌吉市人)、陳某(男,21歲,新疆昌吉市人)交代了他們的作案經(jīng)過。
原來,方某曾在新疆參加一個以福建人為上線的傳銷組織,結(jié)果被傳銷老板騙得血本無歸,因此,他對傳銷老板懷恨在心。今年8月,方某從新疆來到南寧后,工作和生活均無著落,便想著從福建傳銷老板的身上撈些油水,同時進行報復。
于是,方某電話邀來幾個朋友黃某某、王某、陳某、馬某某(新疆昌吉市人,在逃),在南寧市新民路租了一套房子,開始為綁架老板勒索錢財作準備。之后,他們在二手車市場購買了一輛白色昌河面包車,還準備了假警官證、手銬、匕首、封口膠、催淚瓦斯等作案工具。一切準備就緒,他們開始物色綁架對象。
10月28日晚,他們在南寧市祥賓路鳳凰菜市發(fā)現(xiàn)一個穿金戴銀的男子,自認為是傳銷的老板阿陽(后警方證實阿陽并非傳銷人員),便實施綁架。他們將阿陽身上的現(xiàn)金、項鏈、戒指搜刮一空,還威逼其說出銀行卡密碼,并向家里索要50萬元,否則性命不保。10月31日,當他們拿著阿陽的銀行卡去取錢時,因卡被吞擔心事情敗露,便匆忙將阿陽放了。
11月5日,方某等嫌犯在民族大道五象廣場發(fā)現(xiàn)了衣著光鮮的馬某,于是又冒充警察實施綁架,將人拉到廣園路某公寓賓館開房禁錮起來。之后,他們將馬某隨身帶著的5000元現(xiàn)金、手機等物搶走,還向馬某的家屬勒索了10萬元,但仍沒有放馬某走。遠在福建的馬某家屬,匯了錢后還是無法與馬某聯(lián)系上,于是向福建警方為馬某報了失蹤。
11月8日晚,他們又采取同樣的手法,在祥賓路某小區(qū)盯上了黃某,并對其下手。
目前,方某、黃某某、王某、陳某等4名嫌犯已被南湖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11月17日上午,被專案組提審的嫌疑人方某對記者稱,他是借的10萬多元參加傳銷組織被騙,“參加傳銷已錯了第一步,參與綁架勒索,又錯上加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