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市區公開審理經營額達7.6億特大傳銷案
發布: 2008-11-05 09:46:43 作者: 劉鑫堯 來源: 荊楚網
在3年時間內,通過發展會員并以認購產品方式交納費用,壘起覆蓋26個省市、吸納42萬人參與的傳銷大網,非法經營額高達7.6億元!這一傳銷“金字塔”日前轟然倒塌,10月29日,涉案的湖北林楓商貿集團8名“高層”在沙市區法院受審。
主犯邱鋼、劉武彪均系孝感人。邱鋼系湖北林楓商貿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劉武彪系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網絡骨干駱某等人分任該公司總經理助理、市場部經理等要職。去年夏,為排除干擾,省公安廳指定荊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異地偵查了這起非法經營犯罪特大傳銷案。
據檢方指控,2002年8月,邱鋼與劉武彪約定,二人共同出資組建一家服飾公司,采取發展會員,要求會員以認購產品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發展他人加入的“資格”。建立起層級關系的塔狀網絡后,網絡上層的會員以下層的發展會員的數量,形成一定數據比例為依據計算或給付報酬的經營模式,銷售“彪王”西服。
隨后,邱鋼以其投資的一家商貿公司名義投入51萬元,劉武彪個人投入49萬元,并邀約駱某等人加入。之后,邱將其投資的公司變更為商貿集團有限公司,虛增注冊資金3000萬元,將與劉等人成立的服飾公司作為其下屬子公司,開始四處發展會員,在全國各地進行傳銷活動。
隨著國家對直銷市場的解禁,為掩蓋其傳銷實質,邱、劉二人再次虛增注冊資金至9000萬元,以達到“直銷企業”注冊資本要求。邱自任新集團公司的董事長,劉則被任命為法定代表人、總經理。該集團公司隨后向國家商務部申請直銷經營權“外衣”,同時繼續以此前的經營模式,將觸角伸向全國,大肆進行傳銷經營活動。至案發后相關數據認定,該集團通過塔狀銷售網絡已覆蓋全國26個省市,會員數量為 42萬余人,銷售單次為893778單。
據公訴人指控,為了安全接收傳銷人員匯入的傳銷資金,隱瞞公司收入來源,逃避職能部門的查處和打擊,邱鋼安排其弟邱鋒負責傳銷資金的財務審批和管理,其妹邱某負責財務核實。劉武彪則派其侄女任出納,共同管理傳銷資金,平分利潤。并先后在銀行開設52個私人賬戶,接收傳銷組織匯入的傳銷資金。經司法鑒定檢驗后確認:該傳銷犯罪集團2004年8月至2007年8月3年時間內,非法經營數額達7.6億元;2005年1月至2007年8月間,返利總額達5.1億元,支付貨款金額為5000余萬元;邱鋼分得贓款3285萬余元,劉武彪分得贓款3944萬余元。
檢察機關認為,邱鋼、劉武彪系該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與駱某等人違反國家規定,進行傳銷犯罪活動,嚴重擾亂市場秩序,情節特別嚴重,應當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刑事責任。
據悉,本案將擇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