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眾欺騙親友 三個糊涂年輕人因傳銷獲刑
發布: 2008-11-03 09:44:32 作者: 鳴仁 來源: 合肥在線
三名不到25歲的年輕人阿杰、阿歡和阿曉(三人均為化名),因渴望快速致富而陷入傳銷網絡,并自2007年11月至今年3月底,先后在宣城市和無為縣無城鎮租房設點發展下線,聚眾從事傳銷活動。今年4月,該傳銷網絡被無為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徹底摧毀,阿杰、阿歡和阿曉也落入法網。
阿杰于2005年從浙江省某高校畢業,躊躇滿志的他很想干一番事業。這時,正好有一個朋友打來電話,邀他到山東省日照市發展事業,他滿懷著喜悅趕到了那里。根據朋友的推介,這份工作就是每天上上課,邀集、發展一些人員到自己麾下,發展一個新會員就可以得到直銷獎300余元。新會員每發展一個下線自己還可以拿到育成獎和差額獎,發展的人員越多,就越賺大錢。
阿杰心想真是“天上掉餡餅”,加入這個公司很快就能當上老板,他立即打電話要老實巴交的農村父母匯款3000元錢交給了公司,成為公司會員。之后,阿杰正式開始經營他的“事業”,他首先想到了大學同學、自己的女友阿歡,便打電話將她邀到身邊,湊了3000元錢交給公司,也成為會員。
倆人做著發財夢,以介紹工作為名,把自己的同學和朋友一個個誘騙來加入了他們的公司。阿歡的妹妹阿曉2007年在北京某大學讀書尚未畢業。阿歡在電話中告訴妹妹如果加入她的公司,不僅工作之余可以讀書,而且勤工儉學可為父母分擔經濟壓力。不知內情的阿曉毅然離開學校從家中帶來3000元錢,毫不猶豫地加入了他們的傳銷網絡。
經法院審理查明,阿杰自2007年12月23日在其上線楊某和謝某(在逃)的安排下,阿歡、阿曉等人,在無為縣無城鎮聚集100余人,采用“邀約騙人、上課洗腦、串網做思想工作”等方法,將其“同學、同鄉、同事、親戚、朋友”等人騙至無為聚集點,以“滾雪球”的方式進行非法傳銷。
法院認為,阿杰、阿歡和阿曉因共同從事傳銷活動均已構成非法經營罪,判處阿杰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0元;判處阿歡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25000元;判處阿曉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