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銷伙伴流落泉城 無錢搶劫被捕獲刑
發布: 2008-10-28 09:27:38 作者: 沈玉杰 來源: 大眾網
濟南市一出租車司機在被兩外地劫匪搶劫后,臨危不亂,充分利用劫匪不熟悉濟南交通情況的特點,“指揮”劫匪駕車由郊區駛往火車站。司機故意讓劫匪駕車在單行線上逆駛引起警察注意,最后跳車呼救,一舉將兩劫匪全部抓獲。日前,經槐蔭法院審理,兩劫匪各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1萬元。
劉某和張某2007年在安徽省淮安市干傳銷時相識。2008年5月13日,兩人一塊來到濟南,但是找工作未果,身上帶的100余元現金也悉數花光。
2008年5月16日晚9時許,窮困交加的劉某和張某預謀搶劫出租車司機錢財。兩人在濟南市槐蔭區臘山立交橋下搭乘了司機姜某駕駛的出租車,張某拿著裝有刀子的包坐在副駕駛位置,劉某坐在后面。
當車行至經十西路潤華汽車園附近時兩人要求司機停車。張某假裝掏錢的時候,劉某抓住司機的頭發要錢。張某也從包里拿出刀子架在司機的脖子上。無奈之下,司機把儀表盤上的69元錢遞給劉某。
看搶到的錢太少,劉某從張某手中接過刀子,把司機挾持到后座,讓司機帶路將二人送出濟南。
司機姜某稱火車站附近有高速路入口,將二劫匪引至火車站。司機指引兩人在單行線上逆行,引起了警察的注意。趁著車熄火的機會,司機跳下車呼救。兩名劫匪被警察當場抓獲。
槐蔭法院經依法審理認為,劉某、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結伙以暴力威脅方法當場劫取他人財物,其行為侵犯了公民的財產所有權和人身權,均已構成搶劫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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