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5個月搗毀傳銷窩點3957個
發布: 2008-10-27 17:22:40 作者: 余知都 來源: 中國消費者報
湖南省打擊傳銷領導小組辦公室近日召開打擊傳銷聯合執法行動新聞通報會,通報了今年5-9月該省工商、公安部門聯合開展打擊傳銷執法行動的情況,并公布了10起典型案例。
據湖南省打擊傳銷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省工商局副局長魯先華介紹,今年5-9月,按照統一部署,湖南省開展了為期5個月的打擊傳銷聯合執法行動,共出動執法人員51500余人次,搗毀傳銷窩點3957個,勸返遣散傳銷人員11870人,抓獲傳銷骨干1563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242人,有力地打擊了傳銷違法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遏制了傳銷發展蔓延的勢頭,為維護社會穩定作出了積極貢獻。
附:湖南省公布的10起打擊傳銷典型案例
■山東廣潤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網絡傳銷案。2007年4月以來,該公司以互聯網為平臺,以連鎖加盟專賣店+電子商務復合營銷的名義,以設置門檻費、團隊計酬、“拉人頭”等方式大肆進行傳銷活動。至案發時止,其網上注冊傳銷人員達24萬余人,網上涉及傳銷金額22億元。目前,該公司總經理陳某、副總經理舒某已被抓獲歸案,全案共抓獲傳銷犯罪嫌疑人和傳銷骨干16人,其中批捕11人,追繳、凍結涉案贓款130余萬元,查扣車輛6臺、電腦14臺,傳銷服務器被依法查封。
■廣州富家貿易有限公司組織策劃傳銷案。當事人在永州市冷水灘區和祁陽縣分別設立分公司和代辦點,委托鄒某、蔣某等人以其公司的名義組織商家加盟,收取入門費,發展消費者入會。同時,按上線會員直接或間接發展下線會員人數的多少為依據計算報酬。對當事人的傳銷行為,祁陽縣工商局依法作出了行政處罰。
■“香港佳源國際貿易公司”傳銷案。2006年2月以來,陶某等人以“香港佳源國際貿易公司”的名義,在益陽市進行拉人頭式傳銷活動。因該案涉案金額巨大,情節嚴重,涉嫌構成非法經營罪,益陽市工商局朝陽分局于2008年3月將此案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目前,陶某等4名傳銷骨干已被依法逮捕。
■“香港金豐國際貿易公司”傳銷案。該傳銷團伙何某、高某、李某、蔣某等人以所謂的“連鎖銷售”為名,要求加入人員申購產品取得發展下線資格,以每月6位數收入為誘餌,誘騙親戚朋友參加。2008年7月,懷化市鶴城工商分局對一傳銷團伙進行了查處。目前,4名傳銷骨干已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香港嘉宏貿易有限公司”傳銷案。該傳銷團伙趙某等人以“連鎖銷售”為名,要求加入人員申購西服或化妝品作為入門費,取得發展下線資格,并以下線業績為依據計算給付上線報酬。至案發時止,該傳銷團伙共發展下線200多人,收取入門費300多萬元。目前,趙某等4名傳銷骨干已被依法逮捕。
■曹某介紹、誘騙他人參加傳銷案。曹某于2006年9月加入深圳文斌貿易公司從事傳銷活動,而后在衡東縣誘騙他人成為業務員發展下線,要求業務員發展其他業務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業績為依據計算給付上線報酬。至案發時止,曹某已成為高級業務員。2008年5月,衡東縣工商局依法對其作出了行政處罰。
■華美倚蘭(北京)環保科技凈化有限公司傳銷案。經查,該公司在銷售“華美倚蘭”純水機過程中,以“批零差價”、“宣傳補貼”等形式鼓勵代理店滾動發展人員,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給付上線報酬。至案發時止,該公司在衡陽市已發展57人加入其傳銷網絡。衡陽市工商局依法對其作出了行政處罰。
■李某等人非法傳銷案。2008年3月,瀏陽市公安局查獲了李某等從事傳銷一案。經查,2006年以來,李某等6人在瀏陽市從事拉人頭式傳銷活動。至案發時止,李某等6人非法經營額分別達幾萬至幾十萬元不等。目前,李某等人已被法院判處6個月至2年的有期徒刑,并被處6000元至1萬元的罰金。
■柯某利用互聯網從事傳銷案。
2007年10月,柯某在廣東省中山市經人介紹加入美亞公司從事傳銷活動后,來到茶陵縣發展下線。至2008年5月被茶陵縣公安局查處時,柯某已通過發展下線非法經營額達50多萬元,受害人員90多人。2008年6月,柯某被依法逮捕。
■劉某、彭某等人非法傳銷案。
2006年以來,劉某、彭某等人套用“深圳文斌有限公司”名義,以發展人員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給付上線報酬的方式在衡陽地區從事傳銷活動。至案發時,劉某、彭某從事傳銷非法經營額分別達320余萬元和280余萬元。目前,劉某、彭某等人已被依法逮捕。
據湖南省打擊傳銷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省工商局副局長魯先華介紹,今年5-9月,按照統一部署,湖南省開展了為期5個月的打擊傳銷聯合執法行動,共出動執法人員51500余人次,搗毀傳銷窩點3957個,勸返遣散傳銷人員11870人,抓獲傳銷骨干1563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242人,有力地打擊了傳銷違法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遏制了傳銷發展蔓延的勢頭,為維護社會穩定作出了積極貢獻。
附:湖南省公布的10起打擊傳銷典型案例
■山東廣潤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網絡傳銷案。2007年4月以來,該公司以互聯網為平臺,以連鎖加盟專賣店+電子商務復合營銷的名義,以設置門檻費、團隊計酬、“拉人頭”等方式大肆進行傳銷活動。至案發時止,其網上注冊傳銷人員達24萬余人,網上涉及傳銷金額22億元。目前,該公司總經理陳某、副總經理舒某已被抓獲歸案,全案共抓獲傳銷犯罪嫌疑人和傳銷骨干16人,其中批捕11人,追繳、凍結涉案贓款130余萬元,查扣車輛6臺、電腦14臺,傳銷服務器被依法查封。
■廣州富家貿易有限公司組織策劃傳銷案。當事人在永州市冷水灘區和祁陽縣分別設立分公司和代辦點,委托鄒某、蔣某等人以其公司的名義組織商家加盟,收取入門費,發展消費者入會。同時,按上線會員直接或間接發展下線會員人數的多少為依據計算報酬。對當事人的傳銷行為,祁陽縣工商局依法作出了行政處罰。
■“香港佳源國際貿易公司”傳銷案。2006年2月以來,陶某等人以“香港佳源國際貿易公司”的名義,在益陽市進行拉人頭式傳銷活動。因該案涉案金額巨大,情節嚴重,涉嫌構成非法經營罪,益陽市工商局朝陽分局于2008年3月將此案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目前,陶某等4名傳銷骨干已被依法逮捕。
■“香港金豐國際貿易公司”傳銷案。該傳銷團伙何某、高某、李某、蔣某等人以所謂的“連鎖銷售”為名,要求加入人員申購產品取得發展下線資格,以每月6位數收入為誘餌,誘騙親戚朋友參加。2008年7月,懷化市鶴城工商分局對一傳銷團伙進行了查處。目前,4名傳銷骨干已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香港嘉宏貿易有限公司”傳銷案。該傳銷團伙趙某等人以“連鎖銷售”為名,要求加入人員申購西服或化妝品作為入門費,取得發展下線資格,并以下線業績為依據計算給付上線報酬。至案發時止,該傳銷團伙共發展下線200多人,收取入門費300多萬元。目前,趙某等4名傳銷骨干已被依法逮捕。
■曹某介紹、誘騙他人參加傳銷案。曹某于2006年9月加入深圳文斌貿易公司從事傳銷活動,而后在衡東縣誘騙他人成為業務員發展下線,要求業務員發展其他業務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業績為依據計算給付上線報酬。至案發時止,曹某已成為高級業務員。2008年5月,衡東縣工商局依法對其作出了行政處罰。
■華美倚蘭(北京)環保科技凈化有限公司傳銷案。經查,該公司在銷售“華美倚蘭”純水機過程中,以“批零差價”、“宣傳補貼”等形式鼓勵代理店滾動發展人員,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給付上線報酬。至案發時止,該公司在衡陽市已發展57人加入其傳銷網絡。衡陽市工商局依法對其作出了行政處罰。
■李某等人非法傳銷案。2008年3月,瀏陽市公安局查獲了李某等從事傳銷一案。經查,2006年以來,李某等6人在瀏陽市從事拉人頭式傳銷活動。至案發時止,李某等6人非法經營額分別達幾萬至幾十萬元不等。目前,李某等人已被法院判處6個月至2年的有期徒刑,并被處6000元至1萬元的罰金。
■柯某利用互聯網從事傳銷案。
2007年10月,柯某在廣東省中山市經人介紹加入美亞公司從事傳銷活動后,來到茶陵縣發展下線。至2008年5月被茶陵縣公安局查處時,柯某已通過發展下線非法經營額達50多萬元,受害人員90多人。2008年6月,柯某被依法逮捕。
■劉某、彭某等人非法傳銷案。
2006年以來,劉某、彭某等人套用“深圳文斌有限公司”名義,以發展人員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給付上線報酬的方式在衡陽地區從事傳銷活動。至案發時,劉某、彭某從事傳銷非法經營額分別達320余萬元和280余萬元。目前,劉某、彭某等人已被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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鳴仁 2008-10-27 17:28:18 來自 IP:222.209.2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