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查處傳銷頭目暴力抗拒 打傷執法人員受罰
發布: 2008-10-23 15:56:45 作者: 蘆萍 郭艷 來源: 中國法院網
面對工商部門和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查處時,傳銷頭目李家科煽動多名傳銷人員采用暴力手段進行對抗,并將正在執行公務的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打傷。10月23日,河南省許昌市魏都區人民法院判處李家科犯妨害公務罪,單處罰金5000元。
法院審理查明,2008年5月6日16時許,接到群眾舉報,許昌市工商局魏都分局和魏都區文峰街道辦事處的工作人員來到許昌市區毓秀路一都市村莊內,正在對該傳銷活動進行查處時,23歲的李家科組織多名傳銷人員,手持磚頭、酒瓶等物,對前來查處其傳銷活動的執法人員進行圍攻和追打,致使魏都區文峰街道辦事處的兩名工作人員賈某和常某被打傷,后經法醫鑒定,兩人的傷情分別為輕傷和輕微傷。隨后,接到報警的公安民警將李家科抓獲。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李家科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鑒于李家科認罪態度較好,依據刑法有關規定酌情從輕給予以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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