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上傳銷公司在川最高層 女經理牟利十萬
發布: 2008-10-07 09:14:15 作者: 曾燕伶 來源: 四川新聞網
記者10月6日獲悉,成都市武侯區法院日前審結了一起傳銷案,一名湖北某傳銷公司在川的總經理被判入獄一年半,并處罰金十萬元,其涉案的傳銷物品也全部被予以沒收。
據介紹,傳銷人員梁麗在2003年以每份1370元的價格購買了湖北孝感林楓公司三份產品,并加入到這一傳銷網絡。2005年6月,經與林楓公司多次磋商后梁麗在成都設立了一家林楓專賣店,主營西服和保健品等物。自任專賣店經理的梁麗,也搖身變為林楓公司設在四川的傳銷網絡最高層。
“梁麗以經理身份四處拉人加入傳銷組織,向受害人宣傳通過傳銷網絡能夠獲得巨額利潤。”成都市武侯區檢察院檢察院方面告訴記者,其實梁麗所設的專賣店僅是一個幌子,她實際上一直在從事傳銷活動,前后共通過收取服務費和發展下線獲利近十萬元。
日前,林楓公司的經營行為被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認定為傳銷行為,成都警方也很快擋獲了按照林楓模式開展傳銷的梁麗,并在專賣店里查獲百余套服裝。最終,法院依法以非法經營罪名梁麗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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