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鄉市嚴厲打擊傳銷活動 7名犯罪分子被懲處
發布: 2008-08-27 08:51:24 作者: 歐陽天 來源: 湘潭在線
日前,湘鄉市人民法院依法對組織、策劃、參與傳銷活動的翟偉娟、楊召輝、曹潤芳、白友明、馬萬義、艾萬仁、尚治國等7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六個月不等,并處以罰金4000元至30000元,傳銷活動在該市得到有效遏制。
傳銷不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而且嚴重侵害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危害社會和諧穩定。為加強對傳銷活動的防范和打擊,湘鄉市工商局和湘鄉市公安局等相關職能部門緊密配合,重拳出擊,嚴厲打擊傳銷活動,同時認真總結打擊傳銷工作經驗,積極探索建立打擊傳銷長效監管機制取得明顯成效。
一是強化宣傳教育,營造輿論氛圍。以《禁止傳銷條例》頒布實施三周年為契機,開展多形式、大規模的打擊傳銷宣傳教育活動。發放打擊傳銷宣傳教育資料2000份,發布打擊傳銷公益廣告、橫幅、宣傳標語1600條(幅),出動宣傳車20多臺次,在電視臺連續3個月滾動播出嚴厲打擊傳銷的通告,向重點區域的社區居民發放防范和打擊傳銷工作聯系卡1200張,印發致全市人民的公開信、防范和打擊傳銷告誡書10000份。
二是形成“全市統一領導、各級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打擊傳銷工作格局。市政府成立打擊傳銷工作領導小組和聯席會議,先后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和部署打擊傳銷工作,領導小組充分發揮積極作用,認真做好打擊傳銷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工作;工商、公安、鄉鎮辦事處以及各相關職能部門緊密配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形成強大的打擊傳銷工作合力;把打擊傳銷工作列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范圍。
三是開展集中執法行動,查處大要案件。在全市范圍內開展8次大規模打擊傳銷集中行動,特別是對傳銷活動相對比較突出的區域,進行集中重點整治。通過集中行動,查處傳銷大要案件,摧毀傳銷組織、懲戒傳銷頭目和骨干分子,以鐵的手腕對傳銷活動的組織者、策劃者和骨干分子依法予以懲治,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堅持“打小打早”、“露頭就打”“打得徹底”的原則,將傳銷活動遏制在萌芽狀態,基本肅清我市范圍內的傳銷活動。
四是全面推進創建“無傳銷社區”活動。先以湘鄉市枚坪社區為試點單位,認真開展創建“無傳銷社區”活動,進行大膽的探索和嘗試,為進一步全面推進創建“無傳銷社區”活動積累經驗。各鄉鎮辦事處與所在地工商所、派出所、社區(村)層層簽定打擊傳銷工作責任狀,建立出租屋登記臺帳,以點帶面,全面推進創建“無傳銷社區”活動,力爭2009年實現 “無傳銷市”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