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奔跑文化傳播公司搞非法傳銷
發布: 2008-08-08 09:15:25 作者: 陳長森 來源: 福州新聞網
福州奔跑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因從事非法傳銷,被臺江區工商局罰款20萬元,并沒收非法所得5491元。該公司將臺江區工商局告上法庭,一審敗訴后再次上訴。近日,市中院作出終審判決,維持臺江區工商局的處罰決定。
2006年10月16日,臺江區工商局根據群眾舉報,依法對福州奔跑文化傳播公司涉嫌傳銷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經查,該公司自2005年11月開始,多方游說他人認購“新智國際網校”學習軟件使用權,并通過發展下線得到相應的抽成。
至2006年10月,該公司共發展學員274個,形成了以林某為塔尖,眾多學員為基座的“金字塔”型結構。
福州奔跑文化傳播公司宣稱,一旦交納2380元認購“新智國際網校”學習軟件使用權取得學員資格(學習期限為3年),如果推薦其他人即可獲得獎勵。亮點一為“股票獎”:直接推薦1單(2380元/單)贈送30股“新智國際”原始股。亮點二為“傭金獎”:直接推薦1單可獲現金300元,間接推薦1單可獲125元、領導獎12.5元。亮點三為“出國獎”:6個月完成15個直接推薦名額,可享受“國賓、名吃、盛游、雙飛”出國待遇。亮點四為“寶馬車獎”:根據所完成的不同業績,將有機會分別獲得四款小車(QQ、奇瑞、豐田、寶馬)獎。
據了解,參加者通過銀行匯款,“新智國際”就會在3天之內通過電子信箱發送參加者的ID號(又稱學員號,是進入網站的身份證明)及密碼,該參加者便取得學員資格,直接推薦人員即可從新智國際取得30股“新智國際”原始股和傭金獎300元等。新學員推薦人員也是如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