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傳銷斂巨財 一朝被捕進班房
發(fā)布: 2008-07-25 15:31:12 作者: 彭娜 來源: 天津日報
本報訊(記者 彭娜 通訊員 劉鈺 葉昆)近日,河東區(qū)人民檢察院以非法經營罪對被告人李某某、王某某非法聚斂他人錢款提起公訴。經法院審理,二人分別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和有期徒刑二年。
被告人李某某、王某某于2006年從黑龍江省來到天津市,在河東區(qū)某大廈租用了兩間辦公室,采用非法傳銷的手段兜售河南省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口服液和三蛇粉。他們要求購買者須先購買產品獲得會員資格,然后才可以介紹他人購買,并按照業(yè)績數額獲取積分提成獎勵。購買者可任意選擇購買鉆石卡、金卡、銀卡、銅卡級別產品,然后以長線和短線兩種方式獲得返利。在傳銷過程中,李某某、王某某通過上課講解、親自試喝等方式介紹他們的保健品,并允諾獎勵汽車等貴重物品。從2006年7月至2007年2月間,二人非法傳銷得到的錢款高達80余萬元。后經群眾舉報,公安機關將二人抓獲歸案。
被告人李某某、王某某于2006年從黑龍江省來到天津市,在河東區(qū)某大廈租用了兩間辦公室,采用非法傳銷的手段兜售河南省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口服液和三蛇粉。他們要求購買者須先購買產品獲得會員資格,然后才可以介紹他人購買,并按照業(yè)績數額獲取積分提成獎勵。購買者可任意選擇購買鉆石卡、金卡、銀卡、銅卡級別產品,然后以長線和短線兩種方式獲得返利。在傳銷過程中,李某某、王某某通過上課講解、親自試喝等方式介紹他們的保健品,并允諾獎勵汽車等貴重物品。從2006年7月至2007年2月間,二人非法傳銷得到的錢款高達80余萬元。后經群眾舉報,公安機關將二人抓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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