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防傳銷 營業場所集會須備案
發布: 2008-07-16 20:07:10 作者: 初小燕 來源: 青島財經日報
本報訊(記者 初小燕 通訊員 馮云) 為了嚴防傳銷活動,嶗山工商分局在積極開展打擊傳銷宣傳“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家庭”和“無傳銷社區”、“無傳銷校園”創建活動的基礎上,在轄區內的公共營業場所推行以清查、警示和監督為主要內容的集會備案制。
嶗山工商分局向轄區賓館、飯店等公共營業場所提出行政建議,送達行政建議書,建立備案表,簽訂責任書。建議書明確規定,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為傳銷活動提供經營、倉儲、培訓和人員住宿等場所。對確因需要在上述公共場所以集會、培訓、上課等形式開展產品推介咨詢宣傳、商品促銷等活動的經營單位,實行嚴格的集會備案制。對未經備案擅自以集會形式開展產品推介咨詢宣傳、商品促銷等活動,打著直銷旗號從事傳銷活動以及直銷企業從事傳銷活動的行為,一經發現予以取締。
同時,加強對公共營業場所的行政提醒。加強對出租房屋業主的法制宣傳教育,建立房屋租賃信息檔案,提醒房屋出租人了解承租人活動情況,定期掌握房屋用途,不給傳銷人員提供活動場所。
向公共營業場所發布行政預警。對有傳銷跡象的區域和旅游景區及偏遠的易滋生傳銷集會的賓館、飯店進行重點監控,發布行政預警,公開舉報電話,加強防范措施。今年以來,嶗山工商分局共向賓館、酒店、個人等房屋出租人發出行政告誡通知書2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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