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校案反思 應給學生打打傳銷防疫針
發布: 2008-06-30 09:14:10 作者: 孔之見 來源: 中國新聞網
(孔之見)南京市公安局、工商局日前聯合查處一起假借自主創業名義誘騙在校大學生參與傳銷的案件,涉及南京33所高校共834名大學生。(《信息時報》6月28日)
一個地方性質的傳銷案件,傳銷手段無非就是用發展會員的形式,向大學生收取入門會員費,然后由會員享受所謂的公司待遇后向下發展更多的學生入會,但就是這樣手段并不高明的傳銷欺騙行為,竟然有當地33所高校共834名大學生涉案其中,數量的龐大和對象的特殊,不由不讓人驚訝和深思!
眾多大學生之所以上當受騙身陷傳銷騙局,主要原因首先是這些學生涉世未深,對傳銷組織和社會上的邪惡行為缺乏一種天然的警惕心理和高度的警覺性。其次是法治、維權意識不強,很容易上當,很容易被迫就范,成為不少傳銷組織青睞的對象。更重要的是對就業和致富脫貧的渴望。目前就業形勢緊張,大部分大學生對就業創業和致富等有著先天的追求期望,經常對那些傳銷組織“只要努力、百萬收入不是夢”的花言巧語和別有用心的“洗心術”深信不疑,成為傳銷組織的行騙對象。
但雖然從表面上看,學生被誘騙參與傳銷愈演愈烈現象的背后是自身涉世未深、缺乏維權意識和清醒認識以及急于脫貧、對財富的渴望等的原因,但背后學校教育脫離社會實際、缺乏對即將就業學生的行為教育和經濟常識教育以及維權教育,家長對學生行為的疏于管理,相關職能部門打擊缺乏合力等等,也是一個潛在的原因。
學生不同于成年人,他們沒有就業,沒有收入,對社會的認識還存在單純和簡單的基礎上,而傳銷組織的誘騙,不僅在經濟上對他們造成損失和影響,有時候甚至會因此對他們的就業信心、對社會的認識角度、對收入的看法以及對法紀的理解等產生深深的偏差,而其中發生的一些以死相逼或者采取極端方式脫離傳銷組織的行為,更對這些被誘騙的學生身心造成巨大的傷害,那些因脫離傳銷組織而遭受身心摧殘的人,更是留下終生的遺憾。所以,不管是從經濟影響上,還是身心影響上,傳銷組織向學生群體滲透危害更大,后果更嚴重。
從誘騙學生參與傳銷發生原因中我們不難發現,要想禁止這種愈演愈烈的誘騙學生參與傳銷的罪惡行為,我們必須雙管齊下,給學生打上“傳銷預防針”。首先是加大對傳銷這種不法經濟行為的聯合打擊力度。要走出打擊傳銷只是工商一家的事、為了打擊傳銷而打擊傳銷的片面做發,由公安、工商、行業組織、商會、教育、稅務、宣傳文化等部門聯合行動,各負其責,不僅要對發現的非法行為要聯合行動,嚴厲打擊,并且要公開宣傳打擊的消息和相關政策法規,尤其是要面對青少年進行專門宣傳教育,引導社會尤其是青少年學生認清傳的本質,自覺遠離傳銷組織。其次是學校要開展專題教育,尤其是面對即將畢業的民辦學校和高職高專畢業生,開展以科學就業、正確認識經濟形式、什么是經濟犯罪、遇到經濟詐騙以及就業詐騙等如何維護權益等等的專題教育,并與學校德育活動緊密結合,引導學生科學面對基業和社會經濟發展的新形勢,正確認識科學的健康的經濟行為,學會維權和保護自己,從根本上預防被傳銷組織欺騙的行為發生。最后是家長要加強對孩子支出和行為的管理,特別是加強對孩子就業和參與經濟行為的教育和約束,引導孩子正確認識就業,科學對待就業,正確參與經濟行為,尤其是勤工儉學行為和打工行為等,避免被不法人員誘惑進而參與到傳銷組織上當受騙。
目前各級給類學校放假在即,學生假期打工和勤工儉學以及畢業生求職正在升溫,而傳銷組織面向學生的欺騙大網也在悄悄張開,所以,我們更應該及早動手,采取有效措施打好上述“預防針”,防止傳銷組織欺騙學生的惡性行為再次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