餓了3天,希望被“送”到派出所吃飯
發(fā)布: 2008-06-26 09:30:25 作者: 朱小燕 來源: 嘉興在線
“說實話,我餓了3天,偷電動車就是希望被‘送’到派出所有飯吃、有地方住……”昨天下午,在嘉興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城南派出所,當辦案民警問貴州籍男子黃某為何要去偷電動車時,黃某竟如此“實話實說”。
被騙至桐鄉(xiāng)“打工”
黃某今年19歲,是貴州人。據(jù)了解,早在他3歲時,父親就離家出走,母親改嫁他鄉(xiāng),他和妹妹由年邁的爺爺奶奶帶大。去年,爺爺奶奶先后去世后,沒有生活依靠的他來到嘉興一浴場打工,后來浴場生意差關門,他也失業(yè)了。“你跟我走,我?guī)湍阏乙环葺p松的活做。”今年4月14日,他被一個姓金的人騙至桐鄉(xiāng)“打工”,并被扣了身份證及其他所有物品后,軟禁在一民房內(nèi)連續(xù)上了5天“健康與財富”的課,他意識到自己已被騙入傳銷魔窟。其間,他被限制了自由,晚上十多人打地鋪睡在一起,上廁所也要請假并由專人陪同。6月24日,黃某從三樓順著下水管道逃出后來到嘉興市區(qū)。
偷電動車只為進派出所吃飯
由于多天沒有洗澡換衣,黃某身上的白襯衣也快變成黑色了,而且全身散發(fā)出惡心的汗臭味。他告訴記者,由于身份證及僅有的300多元錢被傳銷組織扣下,在嘉興又沒有親戚朋友,每天只好睡在橋洞里或火車站內(nèi),有時撿一些人家扔掉的爛西瓜充饑,這幾天已餓得頭昏腦脹。
昨天早晨7時許,他在城南路瞎逛時,看到一輪胎店前停放著一輛灰色的電動車,觀察了半小時見旁邊沒人,便想偷了車去換錢買吃的,但他剛推了車子沒走幾步,就被店主發(fā)現(xiàn)并大喊抓小偷!“店主沖出來時,我根本就沒打算跑,因為幾天沒吃飯也跑不動,再說我也希望被‘送’到派出所,這樣就有飯吃,有地方住。”黃某的話讓人哭笑不得。辦案民警對此怒斥黃某:“沒飯吃你可以來找我們,可以去找救助站,何必去偷東西,做違法的事呢?”
愿意為警方打擊傳銷窩點帶路
“如果需要,我愿意為警方打擊這個害人的傳銷窩點帶路,也算立一點點功吧!”據(jù)黃某透露,當時他誤入的傳銷窩點位于桐鄉(xiāng)市人民廣場附近的一個出租房,共有四五間房子,估計有50多人被騙在那里天天“上課”。面對記者,黃某禁不住哭了:“偷電動車我真的很后悔,下次就是餓死也不會再做這樣的事了,我對不起九泉之下的爺爺奶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