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金錢誘惑入伙搶劫,冒充經警3次搶了21萬多元
發布: 2008-06-18 09:59:49 作者: 柏立誠 來源: 云南日報網
曲靖兩警察被三個混混拉下水
一個是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寥廓派出所的民警、一個是曲靖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民警,兩人知法犯法,與另外3個同伙在酒店里搶劫傳銷人員,數次作案頻頻得手,搶到傳銷款21萬余元。曲靖中院審理后以搶劫罪判處其主犯無期徒刑,其余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13年至6年。宣判后,5名被告人均不服提出上訴,記者昨日獲悉,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后,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
為錢所惑警察變搶劫犯
40歲左右的熊曉榮、范家駒被捕前的身份都是公安民警,而把他們拉下水的是3個混混羅忠杰、羅永培和田榮洪。羅忠杰等3人平時游手好閑不務正業,自從認識了熊曉榮、范家駒兩個人后,3人就在尋思應該利用兩個警察朋友的身份撈上一筆。
“聽說現在搞傳銷的特多,身上帶著好多錢。國家正嚴厲打擊傳銷呢,我們冒充警察搜走他們的傳銷款,他們根本不敢報警。”一天,幾人聚會時,羅忠杰向兩個警察朋友提出自己的主意。開始,熊曉榮、范家駒有點猶豫,可經過羅忠杰等人幾次游說后,兩人最終沒能擋住金錢的誘惑,答應入伙參與搶劫。
冒充經警3次搶了21萬余元
曲靖中院認定,去年3月至5月間,5被告人共作案3次均得手。去年3月31日11時左右,羅忠杰、范家駒等在麒麟區佳成酒店,冒充公安局經偵大隊民警,采用搜身、戴手銬等方式,對傳銷人員郭某等人實施搶劫,搶得4萬余元;4月30日,羅忠杰、熊曉榮、羅永培、田榮洪伙同楊先篤、肖明東(另案處理)在閩南建材市場,用同樣的方式,對傳銷人員江某等人實施搶劫,搶得15萬余元;5月25日,羅忠杰、熊曉榮伙同楊先篤、肖明東等人在金牛塘菜市場旁,對傳銷人員吳某實施搶劫,搶得1.5萬余元。
3次搶劫中,5被告人搶得傳銷申購款共計21萬余元。曲靖中院審理認為,羅忠杰、熊曉榮、羅永培、田榮洪、范家駒的行為均已構成搶劫罪;且屬于冒充經警人員搶劫,搶劫數額巨大。同時查明,5人落網后認罪態度好,積極退賠部分贓款。熊曉榮、范家駒有自首情節,羅永培有立功情節。
于是,曲靖中院判處主犯羅忠杰無期徒刑,判處熊曉榮有期徒刑11年;判處范家駒有期徒刑6年;另外兩名被告田榮洪、羅永培被判13年及8年。宣判后,5人以量刑過重提出上訴。
省高院審理后,認為原判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據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