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傳銷頭目銅陵獲刑
發布: 2008-06-18 09:29:55 作者: 黃冬松 朱禮文 來源: 中安在線-安徽商報
以火龍果產品和“永久性分紅”為餌,實施變相傳銷。6月16日,銅陵中級法院二審判處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同案犯李某也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8萬元。
2006年6月2日,唐某在銅陵出資注冊成立了安徽億源農業科技有限公司銅陵分公司,并任該公司負責人。唐某邀集張某等人為業務人員,并租賃了辦公場所,銷售火龍果系列產品。唐某等人對外宣傳:億源銅陵分公司是廣西億源集團下屬子公司,凡購買其經銷的火龍果花茶10件或火龍果雙通飲料10件及“資本家”白酒的消費者,即成為億源集團“榮譽經理”,億源集團按每月產品銷售總額的15%向購買者分配紅利,每份每月可得到200元的永久性分紅(后改為十年期“和諧獎金”),兩年即可收回本金。2006年10月,安徽億源公司委派李某任億源銅陵分公司經理,唐某仍作為骨干成員在公司工作。2007年1月,李某離開億源銅陵分公司,億源集團重新任命唐某為億源銅陵分公司經理,直至案發。
法院審理認為,唐某、李某違反國家規定,在經營中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以認購商品方式變相繳納費用,取得所謂“永久性分紅”資格,牟取非法利益,屬變相傳銷;唐某參與傳銷數額120萬余元,李某參與傳銷數額93萬余元,情節嚴重,其行為均構成非法經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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