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一傳銷案主犯一審被判刑8年
發布: 2008-05-30 09:31:01 作者: 沈錫權 來源: 新華網
一起涉及面廣、涉案金額巨大的非法傳銷案29日在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主犯溫州肽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蔡治順以非法經營罪被判有期徒刑八年,并處罰金100萬元。該公司總經理楊常青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30萬元。
這起案件涉案人員1920人,涉案金額達1246萬元,網絡遍及全國各地。
2006年4月,溫州人蔡治順出資設立溫州肽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該公司采取會員制的營銷模式,規定客戶向公司購買一定金額的產品便取得某個級別的會員資格,享受一定比例的配貨折扣,并通過會員發展其下級會員,形成上下線關系,以下線發展的層次、人數和銷售業績為依據,給付上線一定比例的獎勵和提成,進行非法傳銷活動,牟取利益。
經查證,該公司于2006年6月至2007年4月間,共發展會員51層次,會員數達1920人,銷售武漢九生堂生物科技有限生產的五種肽產品共69911盒(套),銷售收入達人民幣1246.32萬元。2006年11月,被告人楊常青受聘為該公司總經理,負責公司日常事務管理,并修訂了原有的經營模式,擴大銷售網絡。在其受聘期間,公司銷售收入計666.49萬元,楊常青得贓款30萬元。
法院認為,兩人的行為均構成非法經營罪,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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