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應對戴著面紗的新式傳銷?
發布: 2008-04-10 22:46:53 作者: 李建平 來源: 新華網
傳銷,不斷為不法分子利用,成為他們聚斂錢財、坑害百姓的工具。
雖然有關部門多次打擊,并取得一定效果,但傳銷活動常"死灰復燃"。
傳銷:往往披著
"合法外衣"
哈爾濱市工商局局長馬彬說,2007年以來,他們接連破獲7起傳銷案件,其中受騙人數超過千人的就有3起,最高涉案金額超千萬元,罰沒款總計500多萬元。
"這些案件敲響了警鐘!某些企業以‘合法’掩蓋非法,打著正常經營的幌子暗中搞傳銷。"馬彬說。
2007年12月,哈爾濱市工商局南崗分局公平交易科接到群眾舉報,反映哈爾濱某公司從事傳銷活動。
執法人員調查發現,該公司是經工商注冊的合法企業,主要經營范圍為蜂產品銷售。由于該公司的傳銷行為隱蔽,給破案帶來相當大的難度。
經過執法人員深入細致調查,該企業披著"合法外衣"從事傳銷活動的事實漸漸浮出水面。
從2007年10月28日開始,該公司分3個銷售部對外從事經營活動,主要方式是通過在大街上散發傳單、打電話等方式發展人員,參與他們的產品宣傳活動。
工商部門掌握了充分證據,認定這家公司的"經營模式"違反了禁止傳銷條例的有關規定,通過發展人員交納入門費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已構成傳銷行為,最終作出罰款100萬元的決定。
傳銷活動新特點、新動向
哈爾濱市工商局南崗分局局長趙毅輝告訴記者,從前的傳銷活動特點是"一大幫起哄",具體表現為明目張膽地騙親戚、騙朋友,而現在的傳銷手法更高明,形式更多樣,具體表現為:
一是傳銷地點發生了變化,如組織培訓授課地點由偏僻簡陋的民房轉向豪華飯店、寫字樓,常常給人高級商務活動的假象,因而更具迷惑性。
二是宣傳內容發生了變化,培訓授課只宣傳產品和某些人的致富歷程,對傳銷的各種制度、獎勵辦法、上下線的關系,以及報酬等內容,需取得對你的信任后,才能單獨為你講解,因而更具隱蔽性。
三是組織者的偽裝發生了變化,傳銷組織者的身份,由個人變成了公司或專賣店,套用"專賣""代理"等所謂的現代營銷理念,因而更具欺騙性。
四是組織者的隱蔽手段發生了變化,組織者在互聯網上只公布指定賬號和有關產品等信息,而傳銷的相關制度以及獎勵辦法不公布,所有參與人員的信息往來傳遞采用電子郵件方式,聯系完畢迅速刪除,因而更具對抗性。
五是傳銷內部組織更加嚴密化,由于各地對傳銷活動加大了打擊力度,傳銷分子變得越來越狡詐,其抗監管的意識越來越強。諸如,普遍實行上下線單線聯系;組織者和骨干分子實施幕后操縱、異地遙控;指揮下線騙到錢后,立即通過銀行劃走;傳銷人員采取多點活動,租住地點與"洗腦"地點分離;拒絕向外界和執法機關透露詳情等。
破獲多起傳銷案的南崗工商分局公平交易科科長孫立彬告訴記者,他們最近發現了一個更具隱蔽性的傳銷組織,其傳銷地點選擇在哈爾濱市附近,且在行政區劃外,打著扶助困難戶、幫助低收入人群走上致富之路的幌子,吸收社會各階層人員參與傳銷。他們提出公開要求,想要加入傳銷組織的人員,須在當地住宿,每天從4:30開始,進行3個小時的"洗腦"。3天至5天后考試,考試合格者方能加入傳銷組織,考試不合格者要繼續參加"洗腦",直至考試合格為止。考試合格者還需交納幾千元的"入門費",不給開具任何收取票據。
如何應對戴"面紗"的傳銷?
哈爾濱市民、網絡工程師王柏林說,有關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讓老百姓知道傳銷的危害以及對社會經濟生活的侵蝕,提高他們的辨別能力。
一些辦案人員認為,以往打擊傳銷,大多采取驅散傳銷人員的做法,從表面上看,傳銷活動中止了,實際上沒有從根本上瓦解和摧毀他們,一些骨干分子再換一個場所重整旗鼓。
黑龍江大學經濟學院院長焦方義教授告訴記者,除了對傳銷活動進行嚴厲打擊外,還應建立"打防結合"的聯動機制,由政府主要領導牽頭,工商、公安、銀行、民政、街道辦事處等密切配合,增強打擊傳銷活動的合力,做到"傳銷露頭就打",將其扼殺在萌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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