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傳銷起矛盾雇兇殺人 綁架搶劫兇殺案同時
發布: 2008-03-12 14:30:42 作者: 霍文 實習生陸鑫 來源: 桂林生活網—桂林晚報
提示:兩伙人幾乎同時出現,綁架搶劫案、兇殺案同時發生。面對毫無頭緒的案件,市公安局刑警支隊五大隊刑警經過大量摸排偵查,終于解開謎團。原來這都是非法傳銷惹的禍!
兇殺、綁架同時發生
2007年 12月 31日晚上 8點多,市區龍隱橋附近某飯店陸陸續續走出酒足飯飽的客人。突然,幾名男子手持砍刀從附近樹蔭中沖出,對著一青年男子猛砍,男子隨即倒在血泊中。
幾乎同時,幾名男子將一名中年女士劫持上了一輛面包車,很快消失在夜幕中。
正在附近林蔭道上散步、看到這一幕的市民目瞪口呆,幾個膽小的女孩被嚇得尖叫起來。
被綁架者是傳銷人員
市刑警支隊五大隊和七星公安分局的刑警迅速對現場戒嚴。五大隊刑警兵分幾路,一組在現場勘查,一組趕赴醫院,向傷者鄒某和家屬了解情況,一組向飯店人員了解當晚和鄒某一起用餐的有哪些人。同時,調查被綁架人的身份。
第二天,就在刑警了解到和鄒某吃飯的都是非法傳銷人員時,醫院里傳來了鄒某因傷勢過重,不治身亡的消息。
“一定要找到和鄒某一起吃飯的人,才能找到破案的突破口。”市公安局副局長劉大海了解案發情況后,要求五大隊刑警逐一調查在桂林居住的傳銷人員,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
大海撈針式的調查和走訪開始了,五大隊 10多名刑警每天出入于市內各處出租房。 2008年 1月 6日,刑警們終于將當晚和鄒某一起用餐的 10人找到。
通過調查,刑警們得知,案發當晚被綁架的黃女士就是請鄒某等人吃飯的人。
7萬多元被搶,她沒敢報警
費盡周折,刑警們在 2008年 1月 2日找到了被綁架遭搶劫的黃女士。據黃女士講述,作為青某下線的她,一心想脫離青某,自立門戶。2007年底,她的一個下線因為業績突出,升為了“經理級”。為籠絡人心,12月 31日晚,她做東,請了包括鄒某在內的 10多名傳銷人員吃飯。
晚上 8點多,大家酒足飯飽走出飯店后,負責埋單的黃女士走在了最后。不料剛走出飯店,黃女士就被幾名素不相識的男子綁架,押上了一輛面包車,拉到了象山區二塘鄉一條偏僻小路上。面對威脅,黃女士被迫交出了身上的 600元現金,并說出銀行卡密碼。綁架者從她的銀行卡里取走兩萬元現金和轉走 5.3萬元后,說了一句“你們今晚有人被砍了,你不聽話,也會挨的。”隨后,將黃女士放在了偏僻路上揚長而去。
黃女士獲釋后,自知自己正在從事的傳銷活動是非法行為,擔心一旦報警,會扯出自己的真實身份,因而一直不敢報警。
涉案人員紛紛落網
分析案情后,刑警們圍繞綁匪開展偵查。
1月 18日,刑警了解到,賀某、王某等人經常對傳銷人員實施搶劫,且屢屢得手,而被搶者往往不敢報警。
2月 3日中午,刑警摸到了賀某的行蹤,下午 1點多,在市區文昌橋附近將正準備逃離桂林的賀某抓獲。
訊問賀某后,刑警得知綁架搶劫嫌疑人是李某、王某等 6人;雇兇殺人的嫌疑人是青某、滿某。但是青某、滿某已離開桂林,被雇傭來行兇的是一伙桂林人。
“案發前幾天,和青某、滿某聯系密切的桂林人有重大嫌疑。”根據這個方向展開偵查,刑警發現一個綽號叫“阿狗”的小年輕案發前和滿某聯系頻繁。2月 4日晚上,刑警在信義路將“阿狗”抓獲。
阿狗交代,青某、滿某因為不滿黃某要另立山頭,決定給她一個教訓。在接受了兩人的 4000元后,阿狗找來了小魚仔、猴子、小勇等人,在 2007年 12月 31日傍晚,來到飯店外埋伏。鄒某走出飯店,他們就一擁而上,教訓了鄒某。
2月 4日、 5日,在臨桂五通派出所和廟頭派出所的大力協助下,刑警將涉嫌殺人的小勇、小魚仔、猴子等抓獲。
2月 6日,在南寧警方的協助下,五大隊刑警給正準備在南寧繼續從事非法傳銷的滿某戴上了手銬。2月 10日中午,刑警們偵查到,青某已回到四川老家。顧不上疲勞,副大隊長謝太杰帶著幾名刑警就往四川趕,第二天,在當地警方的配合下,在南充將青某“請”上了警車,押回桂林。
案件真相大白。
原來,滿某在和青某雇傭阿狗教訓鄒某的同時,悄悄雇傭了李某、王某等人,并告訴他們“當門口發生打斗時,你們就去綁架黃某,將她拉到偏僻處搶劫。”
目前,小勇、小魚仔、猴子等人已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 30多名非法傳銷人員被警方刑事拘留,刑警正全力緝捕李某、王某等人。








